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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0-01-21 15:31 来源: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12-65226855

一、总体情况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5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府办〔2019118号)文件要求,我委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开制度体系、着力细化公开任务、狠抓重点领域公开、不断增强公开实效,2019年,收到政务公开申请24起,均为公民个人申请,按时办结率100%。全年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信息906条,其中在“健康苏州”微博上发布信息302条,在“苏州健康”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05条,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开信息485条。

(一)加强制度建设。机构改革后,及时修改我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部门领导分工。委办公室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工作主要管理职责,积极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单位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修订完善我委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下发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公开任务,明确责任处室。

(二)发挥平台作用。按照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要求,按时完成我委网站集约化工作。坚持推进我委网站各个栏目的优化整合进一步完善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在原有栏目的基础上新增新闻发布、数据开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专栏。积极推动微博“健康苏州”,微信公众号“健康苏州”、“健康苏州掌上行”移动客户端健康发展,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更加多元。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分条逐项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积极参加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邀请苏州市公开办为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作培训,增强了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4

规范性文件

1

1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8年项目数量

2019年增/

2019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0

1045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8年项目数量

2019年增/

2019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6

7

10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23

313494.5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7

0

0

0

0

0

7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4

0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部分处室单位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网站的信息公开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加强。2020年,我委将采取以下举措积极改进:

(一)提高认识,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提高委机关各处室、各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对推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和培训。

(二)细化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制定2020年度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细化各处室、各市属卫生健康单位的公开任务,明确牵头责任处室单位,进一步明确考核标准与考核方式。

(三)优化平台,增强信息公开栏目的实用性。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集约化的契机,对我委网站栏目板块进行优化改版,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充实新闻发布、数据开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专栏,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19年,我委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了我委部门预决算,公开了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医学转化中心建设项目的选址建议书、项目批复、建设抄告单等信息。及时发布药品价格调整的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医疗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水质监测结果等信息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全部公开。推出“医疗资源一张图”功能,动态提供我市15家主要医院和姑苏区全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资源查询。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灵活性强、交互性好的优势。注重加强政务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第一时间公布社会高度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患纠纷处置等重大政务及卫生信息,与群众互动交流,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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