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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 2020-01-23 13:34 来源: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方面;落实各级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政务公开要求情况;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府办〔2019118号)要求的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本年度报告可以在中国苏州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站上查阅。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电话:65119331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方面情况。

1.概述

2019年,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府办〔2019118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法定范围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布或更新。2019年,在政务网站、微信上主动公布政府信息共计1694条,其中政府网站主动公开1310条,政务微信公开384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时限,公布并上报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且年度报告包含的要素完整。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互联互通并有专人负责,及时保障“中国苏州”门户网站的主动公开信息。

3.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妥善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19年,我局共受理了依申请公开事项127件,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事项主要集中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申领要件等方面,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予以办结。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2019年,我局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3件,无被撤销或确认违法情况;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4件。未发生其他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当而造成其他重大影响的事件。

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努力为公民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

二、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府办〔2019118号)情况

2019年,市住建局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围绕企业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推进政务阳光透明,做好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1.做好政务发布解读回应工作

围绕“放管服”改革,牵头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出台《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回应民生关切,牵头起草《苏州市既有房屋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均按照政务公开要求,第一时间在局政务网站、公众微信号发布政策解读。

2.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推进信用信息公示。在局政务网站上开设“诚信住建”专栏,将企业、人员的良好信息、不良信息在专栏中进行公示。2019年公示企业良好信息3717条,人员良好信息1080条,企业不良信息445条。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2019年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650条,行政处罚信息194条。

推进房产交易信息公开。继续对市区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的日成交数据分六个区分别进行公开,并对发布日之前12个月的成交均价用图表形式在网站上公开。通过预售的项目进行房源楼盘表公示,公示数据共计25项,包括开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层次、所属自然层、室号、套型、房屋性质、类型、用途、建成日期、结构类型、所有权登记证明编号、土地分割转让许可证编号、抵押情况、抵押起始日期、抵押终止日期、装修情况、总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总价格、单价、日照标准、公安门牌号、房屋层高等。

落实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苏州市住房保障实施办法》,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实行“三审两公示”的审批流程,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状况进行审查,并张榜公示;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区民政部门对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审查;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对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审核,并向社会公示,2019年度共计公示10批、897户住房保障申请家庭;11批、1079户住房保障复审家庭。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完善门户网站建设。2019年度合计发布各类信息1029条。做好“苏州住建”微信公众号品牌,使其成为市住建局宣传的主阵地,服务对象的主窗口。2019年微信公众推送信息171期、378条,阅读量47814次,关注人数3014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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