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结果反馈

关于公开征求《苏州市洞庭山碧螺春茶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结果反馈

时间: 2023-06-16 16:20 来源: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2023年5月5日至6月4日,《苏州市洞庭山碧螺春茶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在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期间,共收到5条反馈意见,主要关于产区、保护原则、法律责任等内容,经逐条认真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1.关于定义中的产区。法律法规中区域通常是行政区,而非功能区,因此在东山镇、金庭镇前加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的意见未予采纳;

2.第四章第三十一条中删除“坚持以动态保护和协调发展为原则,推动洞庭山碧螺春茶产业守正创新”,总则第六条中已体现保护的总体原则。

3.关于法律责任方面规定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上位法的要求分别进行了细化调整。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持续推进《苏州市洞庭山碧螺春茶保护条例》起草工作。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