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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类知识答问
2021年苏州医保结算年度调整对2020年度职工门诊地方补充保险有何影响?
发布日期:2021-03-26 14:17 来源: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由于2020职工医保年度增加了3个月,所以从2021年4月1日起,地方补充保险额度相应增加3个月额度,即:在职人员增加1000元,从4000元调整为5000元;退休人员增加1200元,从4800元调整为6000元。为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地方补充保险的起付线不变,在职仍为600元,退休仍为400元;地方补充保险的结付比例也不变。增加的地方补充保险的额度,可以在补预划的个人账户用完后直接刷卡结算,起付线只需要累计自负满一次即可。

例:在职人员小张2020年度尚未用过地方补充,2021年4月1日后小张增加了1000元额度,那么小张可以享受4000+1000=5000元的地方补充额度。2021年7月1日起,小张地方补充保险的限额仍为4000元。

退休的张大爷地方补充保险已经累计自负400元,并且地方补充保险4800元的额度已全部用完,2021年4月1日后张大爷增加了1200元额度,那么张大爷就医时只需要继续划卡结算,他就可以直接享受增加的1200元的地方补充额度。2021年7月1日起,张大爷地方补充保险的限额仍为4800元。

在职人员王阿姨个人账户已全部用完,地方补充保险已经累计自负达600元,并且4000元的额度已用了500元,2021年4月1日后王阿姨增加了1000元额度,那么王阿姨还可以享受4000-500+1000=4500元的地方补充额度。与此同时,王阿姨补预划了404.16元个人账户,王阿姨就医时继续划卡结算,待404.16元个人账户再次用完后,那么她可以直接使用地方补充剩余的4500元(由于王阿姨的2020年度地方补充自负累计已达600元起付线,因而不需要再次自负累计满600元)。从2021年7月1日起,王阿姨地方补充保险的限额仍为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