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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新福路起点的复函

苏府地名函〔2020〕119号

时间: 2020-07-16 11:25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相城区人民政府澄阳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新福路地名调整的函》(相澄办〔202045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相城区澄阳街道区域内的“新福路”指称道路的起点调整为章港河(未命名、俗称,下同)南岸。经调整后,“新福路”指称道路的起点为章港河南岸,止点为524国道。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714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新福路起点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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