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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何山路止点的复函

苏府地名函〔2021〕43号

时间: 2021-04-13 09:33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何山路”地名调整的函》(苏虎枫街办函〔2021〕1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跨狮山街道、枫桥街道区域的“何山路”指称道路止点调整为枫桥街道龙池路。经调整后,“何山路”指称道路跨狮山街道、枫桥街道区域,起点为狮山街道滨河路、止点为枫桥街道龙池路。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49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何山路止点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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