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地名管理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江上雅苑的复函

苏府地名函〔2021〕144号

时间: 2021-10-13 09:35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苏州东孚永旭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江上雅苑”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中区胥口镇清明路改道线(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清明路”,下同)以东、吉祥路南侧绿地以南、进路西侧绿地以西、苏州市吴中区胥口中心小学(地处时进路北侧)及清明路改道线东侧规划用地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江上雅苑”。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iāngshàngYǎyuà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IANGSHANGYA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1011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江上雅苑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1〕144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