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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黄桥花苑地名范围的复函

苏府地名函〔2021〕147号

时间: 2021-10-13 09:35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相城区人民政府黄桥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黄桥花苑”地名调整的函》(相黄办呈〔2021〕24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黄桥花苑”指称住宅区的地名范围调整为:相城区黄桥街道薛埂上街以东、濮埂街规划向东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濮埂街”)及朝阳河(未命名、《黄桥镇志》指称名称,下同)南侧商业用地以南、永方路西侧绿化带及朝阳河南侧商业用地以西、春申湖西路北侧绿化带以北,以及规划道路(未命名)以东、濮埂街以南、薛埂上街以西、春申湖西路北侧绿化带以北。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1011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黄桥花苑地名范围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1〕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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