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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3-03-02 14:05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苏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苏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持续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等功能,较好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做好政策信息发布。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等官方平台作用,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会议、活动和政策文件。权威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及支持总部经济、楼宇经济、上市企业、新兴服务业等系列重大政策文件,服务安商惠企营商环境建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专栏,汇总发布相关行动计划、政策解读、政策问答和工作动态。及时公开“助企纾困46条”“服务业20条”“金融18条”等稳就业、保民生、强信心的政策举措,集成发布助企纾困财政政策,助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发布困难群众一次性特别补贴、国有物业租金减免政策及养老、交通运输、文旅、体育等服务业纾困支持政策,促进各项纾困政策落地见效。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防疫服务政策措施”专栏、“苏州发布”官微、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及时传递疫情防控方面的权威声音,如我市核酸检测亭“多次变身”、率先包机赴境外招商等信息发布,助力赢得“你永远可以相信苏州”的城市口碑。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二)丰富政策解读方式。顺应信息传播移动化、社交化、可视化趋势,综合采用文字、长图、短视频、直播等方式解读政策,增强对教育、医疗、就业稳岗、减税降费、房租减免、金融支持等政策的解读效果。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解读材料141篇。市发改委官微推出“一图读懂”专题,汇聚《苏州市重点项目推进管理办法》等16份政策图解。市医保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分别在官微推出“医保那些事”“秒懂公积金”“社保微讲堂”等系列短视频,解读惠民政策和办事流程。全市税务机关聚焦税费新政,“点对点”推送优惠提醒136.57万次,开展“云课堂”直播168场,举办政策培训辅导、公益讲堂164次。积极开展重大决策草案解读,在《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修订草案)》等重大决策公开征求意见时,配发草案解读材料,公开意见征集结果。

(三)依法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开展全市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总结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优秀案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法律理论水平。2022年全市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638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4317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321件。持续优化全市依申请公开系统,不断提升全市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强化市、区联动,细化补正、业务审查、公开审查时限,全力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效率。吴江区探索制定征地拆迁类申请一件事内部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程序合法、内容规范。

(四)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指导各市、区做好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的动态更新工作,按照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标准,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的优化完善。加强与政务服务部门的合作,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指导苏州工业园区、吴江区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村、社区延伸,更好满足企业群众政务信息需求。吴江区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结合政务数字地图,打通基层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苏州工业园区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街道、社区延伸,推动政务公开、居务公开、政务服务协同发展。

(五)深化政府信息管理统一市各部门公文在线发布渠道,整合部门网站重复开设的公文发布栏目,市级部门主动公开的公文实现同一栏目发布、同一搜索框检索。参照市政府规章库,在全国率先上线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库,高质量发布市政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上线市政府规章数据库、市级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推动市各部门完成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补录,稳步推进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历史文本收录工作。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统计数据和市级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发布情况,精准排查规范性文件发布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市有关部门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和管理工作。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完善对政策的标签化管理,按需呈现我市产业创新集群发展政策、各类规划、会议纪要等重要信息,减少信息重复录入、多头维护,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获取。市政府门户网站按主题整合政策文件、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各类信息资源,打造集成式线上服务专区,获省政府办公厅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六)持续做好政策简明问答工作。围绕企业群众关心的民生事项,采用形象生动的场景式问答形式解读政策,通过融媒体平台向企业群众精准推送,赢得了广泛好评。联合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制作多期政策简明问答,受到企业群众的好评,被《姑苏晚报》等多个媒体转发。在市级部门的引领下,各市区纷纷跟进、制作发布形式多样、场景多样的政策问答,初步形成苏州政策解读新生态。苏州工业园区积极运用图解图表、视频音频等方式开展政策简明问答工作。

(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把群众的“表情包”作为工作的“风向标”,用心用情用力推进政务公开。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领市相关部门、各县级市(区)负责人走进省《政风热线·市长上线》苏州专场直播间,现场倾听民声、回应关切。市政风行风热线按计划完成51期,上线单位共计73家,共接收市民投诉咨询、求助等民生问题2256。针对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市召开49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先后发布4期疫情防控热点问答,及时回应疫情防控方面的社会关切。持续做优“12345”热线、政府网站“公众监督”“领导信箱”“寒山闻钟”等平台,积极回应市民关切。通过“答问知识库”汇总发布就业创业、医疗卫生、住房服务等方面政策问答信息1950余条。市人社局聚焦群众的高频咨询事项,策划发布《延长产假的问答来啦!》《关于苏州市企业职工因防疫措施需要涉及有关工资支付、休假等问题的答复意见》,单篇阅读量分别达34.8万和24.3万。

(八)推进公开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动态调整、优化网站栏目,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在2022年数字政府服务能力评估暨第二十一届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位列全国地市级政府网站第二名,苏州工业园区门户网站位列国家级经开区网站第一名。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全市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成为广大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主渠道,由于疫情效应,共有133个微信公众号年阅读量超百万,产生36810+推文。提高热线服务水平,全市“12345”热线累计受理各类有效服务诉求1703.24万件,同比增长34.74%,及时处办率99.39%布全省首个政务热线服务测评规范地方标准,开通“助企纾困”绿色通道,累计受理企业诉求6.83万件。全年编发12期《苏州市人民政府公报》,政府公报数字化取得新进展,在网站政府公报专栏补录了2007年至2019年的公报内容。探索各类政务公开平台融合发展,一些部门主动梳理政务热线高频咨询事项,制作文字、长图、短视频等形式的政策解读产品,通过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发布,集中回应特定时期共性关切。

(九)强化工作指导监督印发《苏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力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对照国家、省政务公开评估指标,推动各地各部门查漏补缺。对于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评估反馈及第三方评估反映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整改提升。持续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日常监测,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如经市政府办公室积极协调,全市长期未能注销的政务新媒体于20226月完成注销清零,帮助基层解决了注销难题。举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典型案例交流,组织全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培训、全省党务政务新媒体负责人培训收听收看,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加强调查研究,共有2篇信息被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公开办《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录用,2篇信息被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录用1篇论文被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评为优秀奖,1篇论文被省委《群众》期刊录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1

1

66

行政规范性文件

120

176

24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7168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39335

行政强制

16140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5785.50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317

251

11

24

27

8

46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3

57

0

0

0

1

23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1549

91

7

10

9

5

1671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24

26

1

12

4

2

469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3

0

0

0

0

0

1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0

0

0

0

0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1

0

0

0

0

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2

2

0

0

0

0

2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0

1

1

0

0

0

3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2

2

0

0

0

0

2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4

5

0

0

2

0

3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74

4

0

0

0

0

78

( )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93

108

2

1

10

1

17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1

1

0

0

0

0

3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1

0

0

0

0

0

11

()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16

5

0

0

0

0

121

2.重复申请

38

1

0

0

0

0

39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2

0

0

0

0

0

2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04

2

0

1

0

1

108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50

30

0

0

2

0

282

()总计

4307

279

11

24

27

9

465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83

29

0

0

0

0

21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78

28

11

22

139

109

9

23

10

151

40

0

7

10

5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主要是:各类政务公开平台之间信息发布的协同性还不够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还需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规范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政务新媒体发展离规范运行、做优做强的目标要求还存在差距。

2023年,苏州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助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提升各类政务公开平台信息发布的协同性,切实发挥政府网站信息聚合优势和政务新媒体信息传播优势,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二是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平台融合中的主渠道作用,更好整合政策信息和服务资源,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三是融合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全市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四是各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要聚焦工作职能,努力当好全市政务新媒体发展的啄木鸟、助推器、连接者,积极营造政务新媒体发展的良好生态。五是持续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加强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有效衔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指导推动全市行政机关按规定收取费用。全市行政机关在办理2022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苏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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