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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托养服务护理补贴再升级

时间: 2020-10-15 09:27 来源: 苏州日报 访问量:

近日,市残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了《苏州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护理补贴办法》,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一步细化服务、提升标准,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再完善。

今年,全市残联系统在以“知真情、知最忧、知最急、知最盼”为主题的“四知两不”调研中发现,重度残疾人的托养是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更好帮助残疾人排忧解难,苏州市残联深入残疾人家庭、托养服务机构、基层残疾人工作者中开展调研,并结合实际,与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多次沟通探讨,最终出台新的《苏州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护理补贴办法》,将残疾人托养这一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落到实处。

记者了解到,新政策进一步提升了服务补贴标准。新政策规定,接受托养服务的残疾人,符合相应要求即可享受服务补贴,各类补贴标准较原标准提升20%至50%。具体情况为:日间托养服务护理补贴标准由原先的每人每月100元上涨到150元;属于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和享受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依老养残(一户多残)生活补贴等家庭成员中的重度残疾人且本人无业、无经营性及财产性收入的,居家托养服务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50元上涨到600元,全日制托养服务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上涨到1300元。

新政策施行后,托养补贴对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原政策中,享受居家托养服务护理补贴和全日托养服务护理补贴的对象仅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和依老养残、一户多残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且依老养残、一户多残家庭的补贴标准为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的50%。新政策中,只要属于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和享受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依老养残(一户多残)生活补贴等家庭成员中的重度残疾人且本人无业、无经营性及财产性收入的,即可享受居家托养服务和全日制托养服务护理补贴,同一托养类别不同对象的补贴标准实现了统一。

按照新的政策,有托养意愿的残疾人在自愿申请之后,增加了健康体检的内容,排除传染性疾病等问题后方可入住,进一步保证了被托养残疾人的安全。据介绍,《苏州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护理补贴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预计将惠及全市5000多名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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