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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解读

时间: 2021-12-24 16:42 来源: 苏州市民政局 访问量:

“十四五”时期,是苏州加快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关键时期。围绕贯彻落实苏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依据《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江苏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市政府办公室出台《苏州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由苏州市民政局牵头起草,现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江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把握民政工作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的实质要求,主动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责任。紧扣“高质量”和“一体化”两大关键,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更大作为,让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享受更高品质的民政服务保障,为加快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贡献民政力量。

《规划》坚持五项原则:坚持党建引领、服务大局;坚持以民为本、共同富裕;坚持深化改革、协同创新;坚持法治护航、数字赋能;坚持底线思维、安全发展。

二、基本框架和简要内容

《规划》主要由“发展基础、发展环境、发展路径、发展任务、发展保障”五个部分组成。

(一)“发展基础”部分。从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基层基础建设四个方面,对“十三五”时期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成效进行全面总结,提炼概括坚持党建引领、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群众满意、坚持生命第一、坚持依法行政5条基本经验。

(二)“发展环境”部分。主要从大环境和区域发展两个层面,客观、辩证、系统分析“十四五”苏州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作出“高质量”是核心主题、“新格局”是重要契机、“新愿景”是强劲动能的基本判断。同时,对标找差苏州民政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矛盾及存在问题。

(三)“发展路径”部分。主要阐述“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定位。提出未来五年,重点打造苏州特色现代民政高质量发展“六个新标杆”,即“弱有众扶”兜底保障新标杆、“苏式颐养”养老服务新标杆、“良序善治”基层治理新标杆、“益善苏城”公益慈善新标杆、“优质均衡”社会服务新标杆、“同城融合”一体发展新标杆。

(四)“发展任务”部分。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和残疾人关爱服务、现代社区共同体、社会组织发展、慈善事业与社会工作发展、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七个方面,提出28项主要任务,配套设置7个专题专栏,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部署和安排。

(五)“发展保障”部分。针对民政事业发展存在瓶颈和短板,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精准施策,从党的领导、信息化建设、事业投入、人才队伍素质、规划执行评估监督制度5个方面,提出针对性保障措施,确保《规划》有力有序推进,实现预期目标。

三、主要指标

依据市委规划建议、市规划纲要以及上级民政部门专项规划,从苏州实际出发,提出“十四五”全市民政事业主要发展指标20项(约束性、预期性指标各10项),其中,苏州个性化指标10项,省定指标10项: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

基准值

2025年

目标值

属性

1

县级(市、区)社会救助中心建成率

%

50

90以上

预期性

2

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年人数占比

%

18.3

20

约束性

3

家庭适老化改造户数

3067

50000

预期性

4

镇(街道)综合养老(为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5

镇(街道)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

%

35

100

约束性

6

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

%

75

78

约束性

7

社会散居与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比例

%

87

95以上

预期性

8

县级(市、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达标率

%

100

约束性

9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驿站服务达标率

%

100

约束性

10

全国和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覆盖率

%

60

90以上

预期性

11

城乡社区民主协商机制完善率

%

95

100

约束性

12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标率

%

85.1

90

预期性

13

全市老年友好社区数量

1000

预期性

14

镇(街道)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覆盖率

%

76

95以上

预期性

15

等级社会组织覆盖率

%

26.7

60

预期性

16

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

万人

1.5

2.6

预期性

17

标准化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覆盖率

%

100

预期性

18

县级地名规划(20212035)修编完成率

%

100

约束性

19

镇(街道)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20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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