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服务 > 便民服务 > 教育 > 教育服务 > 学前教育

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幼儿园入园工作意见

时间: 2023-06-13 13:39 来源: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一、招生时间

1.网上登记报名时间:6月15日-6月19日

2.后台材料查验时间:6月16日-6月20日

3.现场审核确认时间:6月23日~6月24日

二、招生对象

出生日期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之间的儿童。

三、报名办法

公办和民办幼儿园招生都采用“网上登记报名+后台材料查验+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家长须登录“吴江区新生入学报名系统”(电脑端:吴江教育信息网—教育服务—入学入园,网址:www.wjjyxxw.com;手机端: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入学入园—新生报名)。先用手机号注册再添加学生信息,点击进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报名”或“其它民办幼儿园报名”,选择相应的幼儿园进行报名(限报1所)。

上述的普惠性民办园是指保育教育费执行同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1.具有吴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吴江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3.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吴江区入园的其他适龄儿童。

四、地段生认定细则及依批次录取基本次序

按照适龄儿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以下简称父母房产)是确定其在何服务区入园的主要依据。地段生认定细则及依批次录取基本次序如下:

(一)吴江区户籍幼儿

1.第一批

A.户籍地与父母房产地一致的,该房产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B.父母无独立房产,只有与祖辈共有房产或只有祖辈房产,幼儿户籍地与此房产地一致,该房产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2.第二批

A.户籍地与父母房产地不一致,该房产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B.父母无独立房产,只有与祖辈共有房产或只有祖辈房产,幼儿户籍地与此房产地不一致,该房产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C.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若无其他合法固定住所,服务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依据;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的,若无其他合法固定住所,确定其服务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依据。

3.第三批

父母和祖辈均无房,只有幼儿户籍,以幼儿户籍地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4.第四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幼儿,可凭相关证明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就读: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2)孤儿。

5.第五批

父母和祖辈均无房,但有符合条件的唯一期房,可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同等条件下已交房入住者优先)

6.第六批

幼儿户籍地址跟祖辈房产地址一致,父母有房产,但要凭祖辈房产入园,祖辈房产可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二)非吴江区户籍幼儿

7.第七批

父母有房产,该房产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8.第八批

父母无房产,但有符合条件的唯一期房,可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同等条件下已交房入住者优先)

9.第九批

父母无房产,持有吴江区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可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