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7年1月1日施行以来,为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规范体育经营活动,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市体育市场蓬勃发展,加上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放管服”改革等多重政策效应叠加,对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条例》较多内容已经不适应当前我市体育经营活动的新业态、新模式,近年来随着体育法律体系逐步完善,特别是2022年6月《条例》主要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进行了重大修改重新颁布施行,《条例》部分内容与上位法不一致,多数内容已经被上位法覆盖,主要内容已另有相关法规规章规定。
根据苏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安排,《苏州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被列入2024年清理废止项目。现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1月13日。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提出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zhc@tyj.suzhou.gov.cn。
联系电话:0512-65245867。
苏州市体育局
2023年12月13日
网友留言
截止时间:2024-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