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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创建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府〔2022〕83号

时间: 2022-11-10 09:13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创建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2115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创建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实施方案

根据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申报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的精神,2022年3月,苏州市人民政府向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申报并获批准建设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为高标准推进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江苏、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苏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优化顶层设计,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法治化水平,强化全链条保护,提升国际化保护能力,打造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标杆城市,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以最优创新生态和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充分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

二、建设目标

通过三年建设,擦亮“我保护、你无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品牌,形成“创造最强、体系最优、保护最严、服务最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格局。到2025年,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大中城市领先行列,力争率先高标准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市,打造知识产权要素集聚新高地,建设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先行区、知识产权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知识产权保障国家安全试验区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知识产权要素更加集聚。创新成果均得到各类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制造业企业中拥有专利的企业占比达25%,新增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达3000件,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2件;新增作品登记量达27万件;商标品牌区域发展指数位居全省前列,马德里商标有效注册量累计达1500件,培育地理标志品牌4个以上。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新增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机构2个,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达23个,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IPC分类覆盖面达75%,维权援助服务企业超过400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85分以上。

——知识产权执法更加严格。加强知识产权侵权集中领域和易发风险区域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办跨区域、大规模和社会反响强烈的侵权案件。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苏州知识产权法庭高效运转,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力度和对侵权行为惩治力度。知识产权案件结收案比超90%。

——知识产权运用更加高效。企业知识产权实力显著提高,知识产权价值有效释放。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超1200家,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25%,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9.5%,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超200亿元。

——知识产权服务更加精准。以打造高品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为目标,搭建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优势突出、支撑有力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载体,培育一批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进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整体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超10000人,主营业务收入超25亿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和平台数超20家。

——知识产权人才更加充沛。激发知识产权人才创新活力,引育一批高端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新增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人才超100名,新增获得国家专利代理师资格900人,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业人才队伍达120人,培训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人员、企业高管、知识产权师等各类人员6000人次。

三、建设任务

(一)系统部署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苏州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将知识产权工作全面融入高质量发展、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对外开放和风险防控等大局中谋划推进。定期研究部署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听取知识产权工作汇报,保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稳定投入,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督查督导。以试点示范为引领,推进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建设一批知识产权布局合理、特色产业优势明显、引领示范作用突出的知识产权强市(县)、区,实现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市(县)、区全覆盖,创建23个国家、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35个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完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加快《苏州市知识产权促进条例》调研起草工作,促进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生产要素科学高效配置和充分保护,为苏州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的制度指引。研究苏州市昆曲、评弹、吴门派、苏工苏作等传统文化和传统技艺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为其传承和发展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新路径与新方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

出台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新业态、新领域、新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研究,探索研究关系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加强对软件正版化及国产化、互联网企业“走出去”等前沿问题的研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形成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法院、检察、公安、版权等各部门整体联动、各地分层推进的知识产权工作格局,进一步贯通部门和板块间协同保护通道。(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

构建形成市、县级市(区)、镇(街道)协调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体系,建成以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主体、县级市(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分中心为主干、镇(街道)以及特色产业园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为网格的全覆盖零距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县级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加强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贯彻《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落实国家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的有关规定。深入实施“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建立并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指导案例发布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中级法院、市版权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人行苏州中支)

统筹安排各级各类专项资金,保障知识产权工作相关经费。引导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力度,逐步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四)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质效。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全面推行“双随机、公开”执法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领域的行政执法力度。推动知识产权“严保护”,开展“双打”“铁拳”“蓝天”“龙腾”“商业秘密保护专项整治”等专项执法保护行动,严厉打击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的执法力度,打非断链,保持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高压态势,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违法违规代理行为。加大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加强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监管,加强对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及其源代码等的监管力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苏州各海关)

完善市场监管系统知识产权管理、执法、裁决队伍培养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行政裁决队伍人员配备和能力建设,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水平,配备具有专业技能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积极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提升专利侵权行政裁决能力,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部合作,探索专利无效和侵权纠纷行政调查案件联合审理机制。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发挥技术调查官、知识产权侵权鉴定专家团队在行政执法中的作用,加强区块链+公证知识产权存证应用推广。完善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名录,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监测。利用大数据分析、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拓展执法监管手段,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强化网络监管力度,加强对视听节目、文学、游戏网站和网络交易平台的版权监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司法局、市版权局、市文广旅局,苏州各海关)

强化协同保护力度,积极融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环太湖科创圈”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建立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定期会商的制度,在服务协作、信息共享等方面联动保护知识产权。推进苏州自贸片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快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吴江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方式改革,推进“三合一”知识产权审判,深入挖掘法院与市场监管、公安、检察等部门的业务联动与协作,明确各部门对于知识产权案件流程处理标准,形成高效、专业、公正的知识产权综合办案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刑事侦查、检察队伍建设,培养精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审判、检察和执法的专业队伍。建立健全技术调查官、专家咨询、人民陪审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合专家库等司法审判、检察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技术调查官“基三面”示范效应和推进“一官二员”新机制。加强证据规则的运用,破解举证难题。依法积极开展证据保全,探索“法官+法官助理+技术调查官+法警”的证据保全模式,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综合运用行为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救济效能。加大对于知识产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行为的规制力度,防止滥用知识产权,推进知识产权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实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对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品、种子等商品的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建立与市场价值相适应的侵权损害赔偿标准,依法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机制,强化建设一体化办案机构,完善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的管理,统筹民事、行政、刑事检察职能,推动形成检察办案监督合力。延伸检察职能,在公益诉讼法律框架下,探索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促进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六)推进知识产权“两法衔接”。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合作,有效发挥行政和司法机关各自优势,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移送流程,健全案件移送实体规范、程序规范,打通知识产权行政机关执法办案发现的刑事案件向司法机关移送、司法机关刑事侦查发现的知识产权违法案件向行政机关移送通道,有效避免“以罚代刑”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移送而不移送等现象。(责任单位: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苏州各海关)

(七)健全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贯彻落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行政执法、司法审判调解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协作,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开展“院局协同”,推动“苏知最和合”知识产权多元解纷品牌建设,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协同治理合作。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充分发挥“12315”作为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维权援助平台的作用。(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推进知识产权仲裁中心建设,优质高效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推动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苏州工作委员会、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苏州工作委员会建设,更好地为苏州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服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整合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商会、苏州市律师协会、苏州市互联网协会、苏州市公证协会等机构职能与资源,组织行业专家、资深律师、公证员等开展知识产权调解工作,为纠纷当事人提出和解方案。推动法院、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委托第三方调解知识产权纠纷。(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贸促会)

(八)打造一流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载体。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作用,建设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知识产权综合公共服务枢纽。提升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能力,建成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平台,构建知识产权相关资讯信息发布,知识产权创造办理指南,知识产权保护导航,知识产权课堂和人才展示等相关信息服务模块,提供涵盖知识产权信息检索、申请确权、交易运营、保护维权、政策咨询、人才培训的全链条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在各县级市(区)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分中心,鼓励各地建立知识产权工作站。积极申请设立常熟纺织服装产业等特色产业国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为权利主体提供就地就近服务。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平台、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平台等一批重点保护服务平台,推进张家港“互联网+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苏州(相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等区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项目落地。加快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培育,指导和支持智慧信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WIPO在华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建设运行,提供特色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

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吸引更多高端人才落户,形成长三角地区最具吸引力的知识产权服务集聚地。支持虎丘区(苏州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提升能级,支持常熟市、苏州工业园区等地建设各具特色的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鼓励本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做优做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常熟市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等)

(九)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升级计划,新增30家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构建商标注册和质量、标准化、专利、文化融合发展的品牌塑造体系。聚焦龙头骨干企业和先导产业,打造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最具品牌价值的商标集群。深入实施地理标志惠农战略,完善地理标志培育机制,打造一批特色农业品牌和特色产品。强化高影响力版权培育,加大传统文化资源挖掘力度,形成一批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的版权作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

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积极以市场化方式并购、受让知识产权,配置和补强知识产权要素,提升核心竞争力。积极实施国家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打通创新成果实施的最后一公里。推进太仓市“长三角”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与运营工作,面向“长三角”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提供知识产权交易信息对接服务,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推动知识产权与资本融合,扩大金融服务供给,解决中小型轻资产创新企业融资难问题。深化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优化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设计,助力企业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支持相城区设立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研究院,引导知识产权评估评价等机构积极为知识产权金融提供专业服务,支持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等平台载体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打造“互联网+知识产权交易+金融创新”服务平台,构建多渠道知识产权融资模式。(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行政审批局、市金融监管局,太仓市政府、相城区政府)

大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要素集聚度,形成1200家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用能力,实施苏州市企业知识产权登峰行动计划,培育30家知识产权引领型、地标型强。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先进材料四大主导产业,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创新集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

建设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深化试验区,赋能重点产业发展。推进昆山市、吴江区、吴中区、苏州工业园区、虎丘区(苏州高新区)等地8个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和专利池,协同开展产业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排查和纠纷应对,实现专利池商用价值共享,确保产业安全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

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专家队伍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和苏州大学苏州知识产权研究院加强我市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人社局

(十)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布局能力。鼓励、引导企业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条约,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强化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加强主要贸易国家或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法治环境分析研究和成果发布,引导企业面向苏州主要贸易国家或地区、“一带一路”沿线和RCEP国家,广泛开展知识产权贸易,拓展海外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完善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搭建国际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平台(“智讯桥”),发布企业主要贸易和投资地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和最新动态资讯,为企业对接海外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发布并持续更新欧美日韩、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国家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预警分析。推进实施《企业参展知识产权风险防范规范》,指导企业构建展会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机制。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海外保险业务开展,指导和支持保险机构创新产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局、苏州银保监分局、市贸促会)

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完善知识产权海外保护机制。加快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苏州分中心,编制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指引,为重点产业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纠纷海外维权援助和海外预警分析。(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贸促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依托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平台,组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制定工作议事机制和联络机制,全面统筹协调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

(二)推进目标落实。结合本方案,合理统筹规划,明确工作任务节点与任务标准,狠抓工作落实,对参与和承担具体建设任务的责任单位强化督促,确保示范区的建设任务有效落实。

(三)加强经费保障。用好省、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为建设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提供资金保障。加强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绩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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