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是什么?
申报苏州工业园区质量奖的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苏州工业园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从事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符合产业、环保、质量政策;
2、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农业实施标准化生产,服务业实施标准化服务,质量工作成绩显著;
3、对有行政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或体系认证、产品注册等要求的,产品或体系已获得许可、认证或注册;
4、提供的产品、工程和服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近3年各级监督抽查合格;规模以上工贸企业须达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
5、出口商品质量长期稳定,在国际市场上有良好的质量信誉,未发生因产品质量安全原因引发的退运、销毁或官方通报;
6、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
7、申报前3年以内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8、申报前3年以内无较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
9、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或杰出的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经济、技术、安全和质量等指标位于同行业领先地位;从事非赢利性业务的组织,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经评定委同意,申报资格条件要求可作适当调整。
二、评定标准及方法是什么?
1、苏州工业园区质量奖的评定标准应体现先进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并积极借鉴、吸收国外和其他省、市、区质量奖评定标准。
2、苏州工业园区质量奖按照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以下简称《评价准则》)等标准进行评定。
3、苏州工业园区质量奖的组织类别分为农业、工业、服务业和其他,每年度评出苏州工业园区质量奖获奖组织不超过2家,苏州工业园区质量管理优秀奖不超过3家。
4、苏州工业园区质量奖的评定包括申报组织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和评定委审议等内容。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均应依据《评价准则》逐条评分后进行综合评价。
5、苏州工业园区质量奖获奖组织的总评分依据《评价准则》应当高于600分(总分1000分),苏州工业园区质量管理优秀奖获奖组织总评分应当高于500分(总分1000分)。
6、根据社会发展和实践需要,苏州工业园区质量奖评定标准和分数线适时进行修订。
三、奖励及工作经费是什么?
1、对获得苏州工业园区质量奖称号的获奖组织优先推荐国家、省、市质量奖,并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苏州工业园区质量管理优秀奖称号的组织给予10万元奖励。
2、苏州工业园区质量奖、苏州工业园区质量管理优秀奖奖励资金和工作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