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创业者专项培训行动方案

时间: 2025-11-25 10:26 来源: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根据《江苏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苏就劳发〔2025〕1号)有关要求,制定创业者专项培训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培训对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包括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毕业前2年的在校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班毕业前2年的在校生,返乡农民工等城乡劳动者(以下简称创业者)。

二、实施主体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协调教育、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用人单位、院校和创业培训、评价机构等共同实施。

三、推进举措

(一)确定培训方式。以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创业培训进校园等活动为抓手,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创业培训。培训前多维度摸清创业者知识能力水平、创业实体运营状态及培训预期需求等,结合创业阶段、群体类型、业态特点和领域属性,针对性指导创业者选择创业意识、创业能力、电商网

络创业、直播网络创业等适配性培训项目。将解读创业扶持政策融入培训课程,增强培训实用性。完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创业教育体系,推动创业教育培训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将创业教育培训课程列入教学计划并纳入学分管理范围,激发学生创业意识、找准创业就业定位。积极推广“创业训练营”模式,综合运用案例分享、经验交流、沙盘模拟、入企实践等方式,切实增强创业者应对困难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提升培训质效。聚焦不同群体、不同业态创业“前中后”各阶段的动态需求,迭代升级创业培训课程体系,鼓励各地开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成式人工智能、新型储能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的特色创业培训项目,并按规定纳入补贴性创业培训目录范围。创新“创业+职业技能”“创业+劳务品牌”“创业+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等培训模式,为创业者提供针对性、实效性、梯次性的创业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举办创业计划书大赛,配套开展赛前导师辅导、赛中资源对接与赛后优秀项目孵化,推动以赛促训、以赛助创。建立创业培训师资库并进行动态管理,组织师资经验交流、教学观摩、讲师大赛等活动,将活动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纳入课程优化重点,持续提升教学水平。指导创业者了解并使用“江苏工匠课堂”“就在江苏”智慧就业等线上服务平台,便捷获取培训服务。

(三)规范开展考核。创业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发放电子考核合格证书,凭证书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其中创业意识培训实行“五统一”,即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题库、统一考核方式、统一发证。严格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制作前审核、证书编码、证书生成和发放管理,防范弄虚作假、滥发证书等行为。推行实名制管理,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备案培训项目、发放培训补贴。推广使用“云眸工程”,加强培训、考核过程监管。

(四)做好创业服务。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衔接,对有需求的参训学员开展不少于6个月的跟踪服务,及时了解学员创业就业、项目发展与后续需求。依托“源来好创业”等系列活动,通过“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发布创业培训、创业活动、优秀项目、基地空位等信息,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综合提供政策兑现、场地支持、人才招引、融资对接、专家指导等服务。对培训成效好、孵化实体优、带动就业多的培训机构(基地),同等条件下重点培育,并予以支持。举办创业大赛、成果展示等,挖掘具有创新性、高成长性的优质创业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库,对入库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和宣传,营造“敢创业、能创业、创成业”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创业培训资源供给和业务指导,及时

掌握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培训质量和补贴性资金使用质效监管,合力推动专项培训行动落地落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