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金融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金融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工作意见》(苏府办〔2022〕71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金融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金融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工作意见》(苏府办〔2022〕71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