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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助企 | 业务再提升,要求再明确!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2021年度苏州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工作会议

来源: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1-09-28 17:48 访问量: 【 字体:

你知道吗?截至去年年底苏州市机动车保有量超450万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有164家。2020年,全市共计检测机动车195万辆次,今年预计将超过200万辆次。

通过这组数据不难发现,苏州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数量多、业务体量大,规范、准确地开展尾气检测,已成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水平,做好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工作,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2021年度苏州市机动车检验机构工作会议。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王欣、驻各地生态环境局及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分管领导、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相关负责人共3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通报了2021年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查情况,今年以来,苏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大了监督检查的强度。除了采取常规的检验机构巡查、抽查、对路检遥测超标车辆进行倒查之外,还强化运用非现场监管手段,如大数据分析比对、委托第三方加强视频监控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检查发现,苏州市大部分机动车检验机构能够依法、依规、依标准开展机动车检验工作,但有个别机构存在各种问题。今年上半年,全市已处罚或者还在处罚流程中的机构共计19家。从近期立案处罚的违法情节来看,目前,苏州市机动车检验机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检测过程弄虚作假屡禁不止。

存在首次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在复检时用其他车辆代替原车上线检测;检测过程中为明显可见黑烟的车辆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等问题。

2、检测操作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技术规范。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检测机构均不同程度存在违反国家和省规定的技术规范的情形。如不透光烟度计操作违规,使排放不合格车辆通过检测;部分机构监控录像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视频监控角度被遮挡等。

3、内部管理不到位,主体责任意识差。

一些检测机构负责人责任意识、规则意识缺位,管理不规范,导致机构工作人员能力素质达不到要求。如有的检测站缺乏服务意识,未向初检不合格的车主耐心解释,使得车主误解。

为进一步督促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合法合规地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以反面典型为鉴,增强警示教育作用,助力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会上公布了《苏州市机动车检测机构五个典型环境违法案例》,《案例》包括苏州市数据比对发现篡改检测数据案、张家港市机动车非正常复检牵出“一案三罚”、苏州市非现场监管锁定柴油车冒黑烟案、相城区信访举报破获降低检测标准案及苏州市检测步骤减少引出篡改软件功能案。

对于接下来如何做好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工作王欣要求机动车检验机构要:

1、担责任,做创业中的明白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规范检测的重要性,从严把好检测关口,避免违规违法。

2、讲规范,做技术上的懂行人,一是要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二是要进一步掌握技术方法,为实现精准检测创造物质和技术条件。

3、强管理,做行业内的领军人,一是强化流程管理,严格按法律和规范开展检测;二是强化人员管理,建立制度、开展人员培训,增强工作人员遵规守纪的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强化现场管理。进一步推行“一站式”的“交钥匙服务”的优质服务模式,同时净化机构现场,共同营造良性竞争的市场氛围。

驻各地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1、要有专人负责,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管要有专人负责,时刻绷紧责任弦,进一步规范、强化监管。

2、要有专业指导,一方面,在执法过程中,要有专家到现场参与检查;另一方面,要以效果为导向,对属地检验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指导和帮扶。

3、要有案例警示,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贷的同时,要在属地公开案例,进行警示教育。通过严打违法行为,维护合法权益,保障行业公平公正。

会上,传达了《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汽车排放检验与维修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苏州市“吴地工匠”职业技能系列竞赛之“环检杯”机动车尾气检测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对工作落实进行了部署。此外,会议邀请了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科长周俐峻围绕江苏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情况为大家进行了专题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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