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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收费营运政策

时间: 2022-08-06 10:13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访问量:

1.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

根据中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实施方案,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大节假日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高速公路实施免费通行政策。

2.中欧班列和港口优惠车辆政策:

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班列和港口优惠实施办法(修订版)》文件精神,苏州班列优惠需进出宁沪高速苏州新区收费站;太仓港优惠车辆通过沿江高速太仓港收费站。优惠任务与实际车辆信息一致后,给予免费车辆通行费的优惠。

3.ETC快捷收费:

自2019年7月1日起,江苏省实行通行全省收费公路的ETC车辆通行费95折(原仅对ETC储值卡98折优惠政策取消),不重叠享受。运政苏通卡货车车辆享受85折优惠,至2022年12月31日止。

4.“绿色通道”政策:

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是指车货总重和外廊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且所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质量或者车厢容积的80%以上,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行为。

5.危化品运输车辆限行时间:

自2020年1月1日起,江苏境内所有高速公路0时至6时禁止运输危化品的民用车辆通行。0时前已经驶入的危化品运输的民用车辆应当提前从就近出口驶离,严禁在服务区或收费站广场停留。

高速公路大客车凌晨2时至5时禁止通行。

6.江苏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2020年全国高速公路并网后实行精确计费。

(一)客车

客车仍按照座位数分成4类,联网高速公路继续分别执行原路段批准的基本费率标准;其他收费公路也继续执行原标准。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费标准执行。

(二)货车

货车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轴)型收费,按照轴数分为6类车型。专项作业车车型分类标准及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大件运输车按6轴货车标准执行。

注:

(1)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关于开展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复核和解读工作的函》(交公便字(2020)12号)要求,对六轴货车实行差异化收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实施95折优惠。

(2)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降低过路过桥费用的决策部署,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物流成本,经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我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2-5轴货车实行差异化收费,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具体标准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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