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级部门(单位)信息公开 > 部门文件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工程计价措施费中增列“苏安码管理增加费”的通知

苏住建建〔2020〕26号

时间: 2020-07-21 13:33 来源: 访问量: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市各有关部门:

为落实我市建筑施工领域“苏安码”监管措施,保障相关费用的投入,现就我市工程计价措施费中增列“苏安码管理增加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苏安码管理增加费”为总价措施项目费,计取标准为0.5‰。相应的工程量清单详见下表:

工程类型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011707501

苏安码管理增加费

建筑施工领域从业人员体检、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苏安码检录管理费等。

仿古建筑工程

021007501

通用安装工程

031302501

市政工程

041109501

园林绿化工程

050405501

构筑物工程

07030650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081311501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101207501













二、本通知自91日起执行。在此之后发布招标公告的工程或签订施工合同依法不招标的工程,应按照本文规定计列“苏安码管理增加费”91日前已实行“苏安码”管理的工程,在竣工结算时列入造价。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72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