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反映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状况,现发布2020年度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30日
2020年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20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持续不断的风险防控压力,全市人社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人社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着力深化改革,坚持惠企便民、风险防控、队伍建设一体推进,狠抓“六稳”“六保”落实,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
一、人才队伍建设
(一)高层次人才。全市引进人才27.43万人,人才总量达320.87万人,高层次人才数为30.18万人。新入选“国家级人才引进工程”人才29人,总数累计达到291人,其中创业类人才146人。至2020年末,全市有国家级突出贡献中青专家1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73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76人,累计入选省“双创计划”114人。新招收企业博士后227人,累计招收企业博士后1397人。
(二)2020年(第十二届)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创新举办第十二届国际精英创业周,活动期间共有2061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参加对接,正式签约项目1581个,达成合作意向项目1297个。2020年创业周共新增落户项目1514个,比上年增加46.14%。前十一届创业周累计落户项目7287个,其中创业项目6455个,创新项目832个。
(三)技能人才。全年共有14.77万人取得不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全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企业382家,核发证书4.41万张,共有7所技工院校、3所职业院校和2家龙头企业完成第三方评价机构备案。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7.95万人,高技能人才累计达到72.75万人,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35%。全市13所技工院校招生数为10925人。27人入选“三带”名人,57人入选“三带”能手、114人入选“三带”新秀。获评省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1家,大师示范工作室3家。
二、就业优先和技能提升
(一)战疫情稳就业。加快援企稳岗政策落地,与329家重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建立“一对一”专岗服务机制,劳务来苏人员实现专列(车/机)“点对点”安排。实现2209名铜仁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全年累计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330.13亿,累计发放稳岗返还26.86亿元,发放以工代训补贴2.23亿元,发放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581.9万元。
(二)重点人群就业。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全年新增就业人数20.08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1.77%。全年举办高校毕业生公益招聘专场提供就业岗位20.88万个;苏州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8.36%。发放社会保险补贴6.25亿元、岗位补贴4523.84万元;帮助3.13万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00%完成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安置、社会保障工作。
(三)创业带动就业。全年为1.24万人次提供免费创业培训,支持2.28万人成功创业,引领大学生创业2285人,创业带动就业9.74万人。发放富民创业担保贷款7.07亿元。年内,新增认定市级创业孵化载体22家,实有国家级创业示范基地1家、省级创业示范基地48家。各级创业孵化载体229家,累计带动就业22.5万人。
(四)职业技能培训。全市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人数共72611人;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79.6万人,其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4283人;开展政府补贴性创业培训1.24万人次,其中创业能力培训0.83万人次。在全省首创“防疫”项目制培训,惠及1968家企业,发放补贴2.58亿元。发挥“以工代训”稳岗作用,发放补贴4.77亿元,惠及132395家企业。创新出台“金蓝领”培育工程,全年实施培训42810人次。
(五)职业能力建设。全市获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家,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1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家。获评江苏省双创人才(高技能创新类)5人、江苏省首席技师12人、江苏大工匠1人、江苏工匠8人。新建10家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20家市级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开展姑苏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项目,资助8人。获评省技工院校校企联合实训中心2家。
(六)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参加第一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3金3银7优胜。承办第五届江苏省技能状元大赛,获得5金9银19铜。承办第二届全国电子信息服务业职业技能竞赛和全国工艺美术职业技能竞赛2项国家级行业竞赛。全市累计开展35个市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三、社会保障
(一)养老保险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末全市实际缴费人数达569.1万人,比上年末净增14.23万人;离退休人员176.72万人。2020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442.99亿元;总支出471.21亿元。全市基本养老保险费收缴率为99.85%。2020年开展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调整后市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2539.83元。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100%。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20年末,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29.87万人,其中缴费职工19.5万人,离退休人员10.37万人。当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60.96亿元,总支出94.3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率100%。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至2020年末,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含享受待遇人员)47.56万人,其中参保缴费人员3.98万人,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人数为43.58万人。
(二)失业保险
2020年末参保人数达到536.96万人。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24.4亿元,总支出54.16亿元。
全市为17.5万人发放失业保险金,总计金额16.27亿元,期末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全市为7.7万人。
(三)工伤保险
2020年末参保职工达到621.11万人,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为8.24亿元,总支出18.96亿元.
2020年8月起,全市用人单位招用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单独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截止2020年末,全市共有82家企业3332名员工办理参保登记。
四、人事管理
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全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99.5%,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规范化,2020年共招录6085人。
全年共组织完成24项招录、资格类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累计报名224692人,比上年增加33.7%,共组织实施了25项笔试工作,累计组织考试科目456767科次,完成共计1617人次的招录考试面试任务,人事考试项目规范管理达标率100%。
全年全市共评审新增高级职称6626人,中级职称10130人,全年通过评审、初定、考试新增专业技术人员近5.9万人。
五、劳动关系
(一)最低工资标准
2020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5元/小时。
(二)劳动关系
2020年末全市建成符合劳动关系和谐标准的企业9238户,占单独已建工会且正常经营企业数的比例达67.6%。市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102家,市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园区63家。全市A级以上劳动保障信誉单位5867户。
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均达99%以上。
全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接受群众投诉举报10850件,主动监察检查单位16042户,书面审查用人单位64701户。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4579.64万元,涉及劳动者5873人。行政处理23件,行政处罚105件,罚款金额109.31万元。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行为154件,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23件,其中公安机关立案18件。
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各类调解组织共接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2950件。仲裁机构立案受理案件25719件,其中集体争议384件,50人以上重大集体争议案件26件,仲裁结案率为94.6%,仲裁终结率为76.04%;各类调解组织立案受理案件45115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为75.26%。
六、公共服务
(一)业务经办水平。大力推行“不见面”业务,涉及社保经办15项权力事项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全部实现不见面审批,制定95项社会保险服务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和工作制度。苏州大市省厅目录内事项在线办理率达95.82%。
开展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苏州市在全省练兵比武比试中荣获设区市一等奖。4名选手获全国“人社知识通称号”。
(二)信息系统建设。10个业务事项清单接口与苏周到APP成功对接,实现苏州大市待遇证明、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卡查询功能。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1289.6万人,同时全市已签发电子社保卡信息341万张。
(三)12333服务咨询热线。全面优化12333热线服务质量,全市12333热线咨询服务人数598.5万人次,12333综合接通率84.2%,群众满意度9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