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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苏州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食安委〔2023〕1号

时间: 2023-05-18 15:46 来源: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各县级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2023年苏州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3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3年5月12日印发



2023年苏州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苏州工作实际,统筹做好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预警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紧紧围绕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主线,坚守食品安全底线,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全市“一盘棋”思想,推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闭环管理,协同联动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强化各部门抽检信息互通共享,充分发挥食品抽检监测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雷达”作用,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控制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全市任务,统筹实施全年任务。
    全市以1291.06万人常住人口为基数,确定2023年各地各部门各类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总目标为116010批次,年度千人抽检率目标为8.99批次/千人,任务分配详见表1。各地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司其职,上下贯通,均衡推进年度工作,认真做好财政经费绩效管理。
    (二)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细化实施方案。
    综合分析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进一步抓牢问题导向,以食品安全风险较大的品种、项目、区域和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抽检监测。围绕监督抽检的靶向性,评价性抽检的科学性和风险监测的前瞻性,聚焦农药残留、微生物、有机污染物、兽药残留、重金属、添加剂、质量指标、生物毒素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制定年度计划,细化项目品种,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应对舆情热点和突发事件,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深化检管结合,职能部门各司其职。
    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开展抽样检测,进一步推广胶体金法快速检测技术,推动建立常态化速测保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要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抽检机制,统筹上下联动,避免重复抽检,聚焦高风险、低合格率食品,覆盖食品安全各环节业态,科学布局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和分析能力。卫生健康部门要规范食源性疾病监测点工作,按计划开展食品污染监测工作,提高监测质量,提升食源性疾病事件识别和溯源能力,各地监测病例和采集生物标本不低于250份(姑苏区除外)。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做好新收获粮食质量预测、调查、品质测报和卫生监测,全面检测新收粮食质量、品质及卫生指标,加强地方储备粳稻、小麦库存质量监管工作,着力保障储备粮质量安全。海关部门要切实落实防控进出口食品安全重大风险要求,严格按要求执行上级海关各项进出口食品监督抽检布控指令和风险监测计划任务。
    (四)确保核查落地,切实提高处置成效。
    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及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机制,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或代表性、群体性隐患问题,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开展高效处置。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提高处置成效,有效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
    (五)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抽检监测能力。
加强基层食品检测能力技术培训和能力建设,强化地区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整合,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技术支撑作用。苏州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加快食品快检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建设,吴中农副产品分中心积极探索食品安全快检与实验室法检协同工作模式,快检法检互为补充,充分发挥抽检监测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作用。
    (六)规范信息公开,强化风险信息交流。
各地各部门依法依规公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过公众号、短视频、“你点我检”等形式发布风险解析和消费提示,加大食品安全宣传,积极引导市民安全健康饮食。每月各地各部门通过苏州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共享平台,强化数据互通共享,积极开展风险交流,紧密协作综合评估,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三、其他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根本点出发,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始终以“四个最严”为统领,积极提升检验检测水平,一丝不苟地做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经费、人力、物力投入,进一步完善机制,上下联动,责任到人,按时完成。对抽检经费加强绩效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抽检监测水平,增强抽检监测靶向性。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依法依规选择检验检测机构,加强机构管理和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抽检监测结论客观公正,真实可溯。各地各部门要督促指导检验检测机构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食品抽检监测工作规定,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监督抽检信息,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四)加强数据通报。各地各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于2023年5月18日前报至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年度任务执行中,各地各部门通过苏州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共享平台及时上传数据和风险交流信息,各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月28日汇总辖区内食品抽检监测工作进度报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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