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级部门(单位)信息公开 > 部门文件

关于发布《2023年度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

苏人保财〔2024〕5号

时间: 2024-06-07 11:07 来源: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各县级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反映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状况,现发布《2023年度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7日

 

2023年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23年,全市人社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统筹做好稳就业、惠民生、聚人才、促和谐、优服务等各项工作,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

一、就业创业

(一)推动总体就业。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3.18万人。通过“点对点、一站式”有组织劳务输入,组织专列3趟、专车765辆,接回3.45万名外来务工人员返岗复工。全市举办“云端送岗”直播带岗活动659场,提供岗位8.53万个,参与企业5237户。全年累计发放稳岗返还13.03亿元,发放各类创业补贴3.65亿元。2023年末,全市企业有效用工备案人数达546.73万人。全年新建207个家门口服务站。

(二)重点人群就业。全年举办高校毕业生公益招聘专场提供就业岗位31.1万个;苏州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8.18%。发放社会保险补贴11.58亿元、岗位补贴2528.97万元;帮助2.67万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00%完成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安置、社会保障工作。

(三)创业带动就业。全年为9539人次提供政府补贴性创业培训,其中创业能力培训7483人次。支持3.39万人成功创业,引领大学生创业3435人,创业带动就业28.48万人。发放富民创业担保贷款1.79亿元。年内新增认定市级创业孵化载体15家,实有国家级创业示范基地1家、省级创业示范基地48家。各级创业孵化载体250家,累计带动就业25.76万人。

(四)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6.4万人次,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2782人。深入实施项目制培训,全市发布涉及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方面专业(工种)289个,承训机构达248家,累计申请培训超过6.05万人次。

二、社会保险

(一)养老保险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末全市实际缴费人数达601.68万人,比上年末净增0.9万人;离退休人员198.43万人。全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26.96亿元,基金收缴率为99.75%;基金支出603.15亿元。2023年开展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调整后市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2778元。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100%。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年末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30.91万人,其中缴费职工20.31万人,离退休人员10.6万人。当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3.48亿元,基金征缴率100%;基金支出106.8亿元。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末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含享受待遇人员)46.41万人,其中参保缴费人员4.13万人,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人数为42.28万人。

(二)失业保险。年末全市参保人数达到554.76万人。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为44.19亿元,支出45.72亿元。全市为19.42万人发放失业保险金,总计金额23.02亿元,期末全市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为10.42万人。

(三)工伤保险。年末全市参保职工达到633.82万人,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为21.49亿元,基金支出27.54亿元。

三、人才人事

(一)高层次人才建设。全市引进人才17.21万人,人才总量达387.33万人,高层次人才数为41.76万人。至2023年末,全市有国家级突出贡献中青专家1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90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76人。新招收企业博士后420人,累计招收企业博士后2343人。

成功举办第十五届国际精英创业周,活动期间共有3084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参加对接,正式签约项目2098个,2023年创业周共新增落户项目1903个。历届累计落户项目12835个,其中创业项目11778个,创新项目1057个。

(二)技能人才建设。全年共有23.55万人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市新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企业359家,核发证书10万张,14家试点企业评审出31位特级技师。全年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0.20万人次,累计达到101.42万人次。全市13所技工院校招生数为12116人。

全市获评2023年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1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家。获评江苏大工匠3人、江苏工匠19人。新建9家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5家首席技师工作室、13家技能大师工作室。获评姑苏高技能领军人才5人。持续开展姑苏乡土人才培养集聚计划,遴选出姑苏乡土人才能工巧匠培养对象40名,建设10家能工巧匠工作室。苏州代表队参加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获得3金2银3铜8优胜。

(三)人事管理。全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43人。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99.5%。

全年共组织完成26项招录、资格类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累计报名273335人,考试266270人,共组织实施了26项笔试工作,累计组织考试科目551899科次,完成共计1278人次的招录考试面试任务,人事考试项目规范管理达标率100%。

全市评审新增高级职称7249人,中级职称11702人,全年通过评审、初定、考试新增专业技术人员6.68万人。

四、劳动关系

(一)最低工资标准。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小时。

(二)劳动保障监察。年末全市建成符合劳动关系和谐标准的企业1.26万家。市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669家,市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园区46家。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均达99%以上。

全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接受群众投诉举报27858件,办结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维权线索46596件,主动监察检查单位17503户,书面审查用人单位58001户。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29721.28万元,涉及54179人。行政处罚141件,罚款金额347.85万元。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行为32件。

(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全市各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接处案件9.28万件,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接处案件3.62万件,其中立案受理3.35万件,仲裁结案率96.12%;调解成功率为80.62%。

五、公共服务

(一)业务经办水平。开发20个以上特色就业创业服务事项,实现公共就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免审即办”。高标准完成12项“惠民生、优服务”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实现81个人社业务事项在547个银行网点“就近可办”。

(二)信息系统建设。开放1311个第三代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暨江苏(苏州)一卡通人社服务网点和银行服务网点,发放第三代江苏省社会保障卡1040.09万张,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100%。

(三)12333服务咨询热线。全市12333热线咨询服务人数408.2万人次,12333综合接通率92.4%,群众满意度93.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