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的通知》(苏建质安〔2019〕378号)、《关于征集“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专家的通知》(苏建函质〔2024〕157号)等文件要求,经自主申报、各地推荐、综合评定和公示等环节,现将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名单予以公布。
专家库将按照“集中管理、资源共享、动态更新、适时调整”的原则进行管理。入库专家应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和技术特长,履行职责义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贡献力量。
附件: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成员名单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