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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2025-2026年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团成员的通知

苏教法规〔2025〕10号

时间: 2025-06-04 16:53 来源: 苏州市教育局 访问量:

关于聘任2025-2026年教育系统

法律顾问团成员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以及《关于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教法规〔2017〕8号),决定聘任江苏简文律师事务所等9家单位为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团成员(附件1),聘期自2025年6月至2027年5月。

请各校、各单位根据需要,按照《2025-2026年教育局法律顾问团划片服务方案》(附件2),加强与服务律所的沟通联系,不断提高依法依规决策管理的能力水平。

 

 

附件:1. 2025-2026年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团成员名单

2. 2025-2026年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团划片服务方案

 

 

 

苏州市教育局

2025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5-2026年教育系统

法律顾问团成员名单

 

 

 

法律顾问团成员单位

名称(律所)

负责人

服务团队人员

江苏简文律师事务所

朱  洪

史河群  马  敏  陈奇峰

陈登峰  许卿亭  吕耀文

吴洪先  赵  研  黄理文

沈纯霞  赵  晨  李陈浩

江苏智择律师事务所

蒋少华

喻  锋  孔  明  朱  浩

王  燕  钱  悦

江苏漫修(苏州)

律师事务所

倪志钧

张  敏  高  频  万  镇

高广宇  许  慧  李雪艳

乔  莉  张小盼  丁  冬

易  楠  蔡义雨

江苏法德东恒(苏州)

律师事务所

范亚威

唐梦阳  孙澜齐  顾世浩

周天麟  李成辉  路玲玲

范云美  周  凯  章玉芳

刘戴文  刘  芳  叶搏文

江苏益友天元

律师事务所

潘晓辉

吕美娜  徐梓涵  项  伟

顾  程  钱鸿良  马  雷

姬永强  戴昱星  郭  勇

马亦骋

江苏众勋律师事务所

吴洪钢

徐凡凡  秦  杨  刘醒炜

王尤乐  李巧云  李  娟

江苏拙正律师事务所

王有庆

黄聿韶  俞嘉铃  廖  洁

季  兵  张伟峰  王  磊

王晓菊  苗  壮  周思诗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

律师事务所

周  菡

岳  炜  王秦益  杜存朋

周小梅  安  海  李东华

刘  菲  陈  群  李  强

鲍海龙

上海市协力(苏州)

律师事务所

赵  胜

范海云  王乃莹  陈  尚

姜泽峰  董炳和  丁建安

吴小凤  吕  婷  张雨嘉

齐玉冰  刘旻珏  杨  上


附件2

2025-2026年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团

划片服务方案

 

片区

服务范围

服务律所

第一片区

江苏省苏州中学校
江苏省苏州中学园区校
苏州市田家炳实验高级中学
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江苏简文律师事务所

第二片区

江苏省苏州第十中学校
(含金阊校区)
苏州市第五中学校
苏州市学校管理中心

江苏智择律师事务所

第三片区

江苏省苏州第一中学校
苏州市第三中学校
苏州市桃坞高级中学
苏州市第六中学校

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

第四片区

苏州市立达中学校
苏州市景范中学校
苏州市沧浪中学校
苏州市教育考试院

江苏法德东恒(苏州)律师事务所

第五片区

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含留园校区)
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含尹山校区)
苏州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第六片区

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含苏高工校区)
苏州市培德学校
苏州市教师发展学院

江苏众勋律师事务所

第七片区

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含附设花朵、教育幼儿园)
苏州市星惠学校
苏州市汉语国际推广中心

江苏拙正律师事务所

第八片区

苏州市实验小学校(含附设幼儿园)
江苏省新苏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含附设幼儿园)
苏州市电化教育馆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

第九片区

苏州市盲聋学校
苏州市振吴实验学校
苏州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

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

 

 

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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