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2025-2026年教育系统
法律顾问团成员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以及《关于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教法规〔2017〕8号),决定聘任江苏简文律师事务所等9家单位为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团成员(附件1),聘期自2025年6月至2027年5月。
请各校、各单位根据需要,按照《2025-2026年教育局法律顾问团划片服务方案》(附件2),加强与服务律所的沟通联系,不断提高依法依规决策管理的能力水平。
附件:1. 2025-2026年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团成员名单
2. 2025-2026年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团划片服务方案
苏州市教育局
2025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5-2026年教育系统
法律顾问团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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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团成员单位 名称(律所) |
负责人 |
服务团队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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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简文律师事务所 |
朱 洪 |
史河群 马 敏 陈奇峰 陈登峰 许卿亭 吕耀文 吴洪先 赵 研 黄理文 沈纯霞 赵 晨 李陈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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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智择律师事务所 |
蒋少华 |
喻 锋 孔 明 朱 浩 王 燕 钱 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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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漫修(苏州) 律师事务所 |
倪志钧 |
张 敏 高 频 万 镇 高广宇 许 慧 李雪艳 乔 莉 张小盼 丁 冬 易 楠 蔡义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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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德东恒(苏州) 律师事务所 |
范亚威 |
唐梦阳 孙澜齐 顾世浩 周天麟 李成辉 路玲玲 范云美 周 凯 章玉芳 刘戴文 刘 芳 叶搏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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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益友天元 律师事务所 |
潘晓辉 |
吕美娜 徐梓涵 项 伟 顾 程 钱鸿良 马 雷 姬永强 戴昱星 郭 勇 马亦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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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众勋律师事务所 |
吴洪钢 |
徐凡凡 秦 杨 刘醒炜 王尤乐 李巧云 李 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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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拙正律师事务所 |
王有庆 |
黄聿韶 俞嘉铃 廖 洁 季 兵 张伟峰 王 磊 王晓菊 苗 壮 周思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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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锦天城(苏州) 律师事务所 |
周 菡 |
岳 炜 王秦益 杜存朋 周小梅 安 海 李东华 刘 菲 陈 群 李 强 鲍海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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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协力(苏州) 律师事务所 |
赵 胜 |
范海云 王乃莹 陈 尚 姜泽峰 董炳和 丁建安 吴小凤 吕 婷 张雨嘉 齐玉冰 刘旻珏 杨 上 |
附件2
2025-2026年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团
划片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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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区 |
服务范围 |
服务律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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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片区 |
江苏省苏州中学校 |
江苏简文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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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片区 |
江苏省苏州第十中学校 |
江苏智择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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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片区 |
江苏省苏州第一中学校 |
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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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片区 |
苏州市立达中学校 |
江苏法德东恒(苏州)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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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片区 |
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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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片区 |
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江苏众勋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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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片区 |
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江苏拙正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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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片区 |
苏州市实验小学校(含附设幼儿园) |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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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片区 |
苏州市盲聋学校 |
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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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
2025年6月3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