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农村动迁居民住房困难家庭资格复审和确认登记工作已结束,根据《关于实施农村动迁居民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的暂行办法》(苏高新建〔2010〕80号)、《关于农村动迁居民住房解困政策调整和补充的规定》(苏高新办〔2018〕103号)、《关于调整农村动迁居民住房解困相关保障标准的通知》(苏高新管〔2022〕142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共有74户申请家庭符合高新区农村动迁居民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条件。
特此公告。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9月12日
高新区农村动迁居民住房困难家庭资格复审和确认登记工作已结束,根据《关于实施农村动迁居民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的暂行办法》(苏高新建〔2010〕80号)、《关于农村动迁居民住房解困政策调整和补充的规定》(苏高新办〔2018〕103号)、《关于调整农村动迁居民住房解困相关保障标准的通知》(苏高新管〔2022〕142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共有74户申请家庭符合高新区农村动迁居民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条件。
特此公告。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