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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服务类知识答问
问
夫妻一方填报住房贷款利息、另一方填报住房租金,为何被驳回?
发布日期:2026-10-13 10:12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答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