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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纳税类知识答问
问
残疾人个人提供服务免征增值税相关问答
发布日期:2026-10-16 11:15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答

一、享受主体是什么?

残疾人本人。

二、优惠内容是什么?

残疾人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三、享受条件是什么?

残疾人,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