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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南斜宅路的复函

苏府地名函〔2025〕90号

时间: 2025-11-18 10:09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相城区阳澄湖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南斜宅路”地名命名的函》(澄政呈〔2025〕28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相城区阳澄湖镇张塘浜巷南,起点为规划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朱家场路”)、止点为城中路向北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城中路”)的道路命名为“南斜宅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Nánxiézhái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NANXIEZHAILU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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