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人民政府沧浪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姑沧办〔2025〕22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姑苏区沧浪街道区域内的1条道路地名和跨姑苏区沧浪街道、吴门桥街道区域的1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姑苏区沧浪街道桃溪澜园东,起点为胥江路361号住宅、止点为胥江路的道路命名为“康宁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Kāngníng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KANGNINGLU
二、将跨姑苏区沧浪街道、吴门桥街道,位于高木桥河(河道,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东,起点为盘联街、止点为胥江路南侧无名建筑的道路命名为“行高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ínggāo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INGGAOLU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