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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代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时间: 2022-04-02 03:11 来源: 苏州日报 访问量:

昨天(4月1日),苏州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票决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曹路宝、陈振一、李亚平、陆新、王翔、徐美健、王鸿声、叶兆伟、陆春云、温祥华、周昌明、沈国芳、缪红梅、李永根在主席台就座。大会由执行主席李亚平主持。

出席大会并在主席台就座的大会执行主席还有:周伟强、朱民、蒋宏坤、黄俊度、周福元、沈觅、方文浜、韩卫、周勤第、李铭、丁立新、毛伟。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苏州市领导吴庆文、刘乐明、金洁、祁松、顾海东、王飏、潘国强、吴晓东、杨知评、查颖冬、施嘉泓,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周旭东、陈嵘、黄戟。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向大会报告工作。

陈振一说,过去五年,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奋力开创新时代苏州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五年来,共制定13件地方性法规,修改26件,废止6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25次,开展执法检查、视察72次,组织专题询问6次,对8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作出决议决定79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27人次,授予16人“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办理议案5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277件,建议年平均办成与采纳率达到81.9%。

在总结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时,陈振一说,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地方立法新实践,根据全国人大提出的最新要求,结合苏州实际,推进立法工作创新,切实增强法规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不断探索人大监督新办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切实提升代表履职新成效,大力推进代表工作创新,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更加有效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

本次大会即将选举产生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陈振一说,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四个机关”的重要论述中找准目标与方向,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把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更多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加快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作出更大的贡献。他建议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一要坚持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二要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三要增强监督工作刚性与成效;四要保持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

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蔡绍刚向大会报告了全市法院过去五年主要工作情况和今年工作安排。五年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苏州现代化强市建设,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有力服务发展大局,全力维护和谐稳定,扎实推进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五年间,共受理案件1378137件,办结1332673件,比上一个五年分别上升67.9%和71.9%。今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全面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努力为苏州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军向大会报告了全市检察院过去五年主要工作情况和今年工作安排。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全面履职,奋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刑事案件质效全面提升,法院免于刑事处罚被告人数量下降92.2%;民事检察办案规模不断扩大,监督质效持续向好,案件办理数年平均增长88%。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落深落实,以过硬的担当作为,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苏州贡献更强检察助力。

会议表决通过了选举办法、关于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和组成人选的通过办法、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会上,根据大会通过的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对2022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进行了票决。票决结果将由大会主席团依法确认后,在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时宣布。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正式人选名单。

苏州市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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