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控生猪、肉牛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原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经费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12﹞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农牧﹝2016﹞7号)和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苏农牧〔2020〕27号)及《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规字〔2024〕9号)《苏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12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镇两级农业农村部门无害化处理现场监管、数据汇总审核、上报省市部门等程序确定,现将2025年度常熟市生猪养殖及屠宰环节病死猪(病害产品)和牛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拟补助数量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生猪养殖环节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行分档补助,病死猪体长大于50cm(含)的,每头补助80元,(其中中央资金补助40元/头,省级资金补助13.6元/头,苏南地区县级配套补助26.4元/头)。病死猪体长小于50cm的,每头补助50元(其中中央资金补助25元/头,省级资金补助8.5元/头,苏南地区县级配套补助16.5元/头)优先使用上级资金。同时根据苏农牧〔2020〕27号文件精神,对实行自行处理或已参加保险的大型养殖企业即常熟德康农牧有限公司原则上不予补助(4976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共计需补助病死猪2976头,其中病死猪体长大于50cm(含)的2424头,小于50cm的552头。详见附件1。
二、生猪及牛屠宰环节
屠宰环节病死猪(病害产品)损失补助和无害化处理补助由省级和苏南地方财政分别承担40%和60%。病死猪(病害产品)损失补助标准800元/头,无害化处理补助80元/头,病害产品按每90公斤折合1头猪;进场接收前已死亡病死猪只享受无害化处理补助80元/头,不享受损失补助。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常熟市范围内生猪屠宰环节共计产生861.06头(折合)进场后病死猪(病害产品);以及345头进场接受前已死亡病害猪。详见附件2。
屠宰环节牛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800元/头,市级和各县级市(区)财政各承担50%。按照上级明确的统计时段,即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常熟市范围内共计产生17头屠宰环节病死牛。详见附件2。
公示时间:2026年8月31日—9月6日。
举报电话:派驻常熟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12-52883460。
附件1:2025年度常熟市生猪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拟补助数量明细表
附件2:2025年度常熟市生猪屠宰环节病死猪(病害产品)及牛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拟补助数量明细表
常熟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