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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全面完成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试点项目资金筹集

时间: 2022-08-10 09:57 来源: 太仓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开展乡村公益医疗互助是2022年度省政府12类50件民生实事之一。今年,太仓市在城厢镇和娄东街道先行试点,实施乡村公益医疗互助项目,在现有基本医疗、商业保险外,再加固一道普惠性保障措施,形成“弱有众扶”的新格局。试点镇(街道)村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医疗互助,依托第三方平台提供病种认定、费用核报等专业化服务,对参加互助的住院群众通过“重点补助大病、小病也有补”的方式,进行公平补助,有效减轻广大农村群众的医疗负担,提升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截至7月31日,试点镇(街道)全面完成资金筹集,共筹集480.38万元,其中:群众个人自愿互助筹集96.076万元、村集体经济补助384.304万元。涵盖村(涉农社区)16个,参加人数48038人,群众参与率达98.7%。8月将正式启动补助发放工作。在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试点项目工作推动过程中,市、镇(街道)、村高度统一思想,齐心协力,迅速推进,共同努力为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试点工作创造条件、积累经验,为下一步全域推广打下坚实基础。

市级抓协调、定方案。太仓市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市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实施工作,并将其纳入乡村振兴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民政局、慈善总会、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召开部署会、培训会,指导试点镇(街道)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出台《太仓市开展乡村公益医疗互助项目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镇抓实施、管账户。试点镇(街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研究省、苏州市和本级相关文件、会议要求,制定具体指导意见。邀请第三方公司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悉标准要求、业务流程,快速推进相关工作。在试点镇(街道)慈善基金会开设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资金专户,明确镇(街道)专人负责,开展情况统计及补助资金的审核发放等工作。互助资金收支情况纳入财务公开范围,定期公开接受群众、村集体及有关部门监督。

村抓落实、广宣传。村“两委”干部任网格长、党员任网格员,形成“支部引领、党员带动、群众参与”的良好局面。通过电子屏宣传、核酸检测场所发放资料、村民组长入户发放告知书、微信群转发等形式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耐心开展解释工作,该项目在试点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中均获全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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