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江苏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办法》(苏退役军人发〔2022〕23号)《关于加强苏州市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苏退役军人发〔2023〕10号)等文件规定,经申请、考察、评审,拟确定苏州九龙医院为苏州工业园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医疗优待定点医院,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2026年7月29日。如有异议,请联系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退役军人事务处,联系电话:0512-66680845。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2026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