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越溪城市副中心的发展,优化用地布局和功能结构,整合土地资源,对苏州市吴中越溪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
一、调整范围
调整范围西起龙翔路,南至苏州市绕城高速,东至大龙港,北至吴中大道。
二、调整内容
①将吴中大道南侧局部居住用地调整为公共绿地。
②a.将B41加油加气站调整为S41社会停车场用地;b.将北小港路南侧B1B2商办混合用地局部调整为B41加油加气站用地;c.调整河道、道路线型及地块边界。
③将龙翔路东侧B1B2商办混合用地调整为A5医疗卫生用地。
④将两块居住地块合并为一整块居住用地,并将西侧部分地块调整为公共绿地与道路。
⑤调整A33b中学地块控制指标,容积率由≤0.5调整为≤1.3,建筑密度从≤20%调整为≤30%。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5日到2021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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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