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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纪要

常务会议纪要〔2024〕7号

时间: 2024-03-15 10:38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2024年2月26日上午,吴庆文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全省对口支援协作合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审议《苏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健康苏州“培优强基”三年行动方案》及4个子方案、《苏州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政策措施》《苏州市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三年行动方案》《苏州市实施“八大工程”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三年行动计划》及配套政策、《苏州市科技招商三年行动计划》,听取2023年度苏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定情况的汇报。

会议议定以下意见:

一、审议《苏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方案和任务》)。由市应急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以市安委会名义印发实施。

(二)制定我市《方案和任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和对江苏、对苏州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六个不发生”要求,落实党委政府、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从严从细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要不折不扣落实“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各项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好今年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守牢安全底线;要围绕危化品、冶金工贸、交通运输、燃气、建筑施工、教育、消防等重点领域,紧盯商贸类多业态商业楼宇、电气焊危险作业、外包外租、厂中厂等难点问题,兼顾新业态新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切实提质增效。

二、审议《健康苏州“培优强基”三年行动方案》及4个子方案

(一)原则同意《健康苏州“培优强基”三年行动方案》及4个子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由市卫生健康委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制定《行动方案》,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健康中国行动的具体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细落实,全力打造健康中国典范城市。

(三)各地各部门要牢牢把握人才队伍和学专科建设这两个重要抓手,加强统筹协调和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医教研产融合发展等工作;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集中资源服务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和学专科建设,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要加强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进质量不高、进度滞后的地区和部门,加强指导整改,确保目标如期完成。

三、传达学习全省对口支援协作合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对口支援协作合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由市发改委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按程序做好后续工作。

(二)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国之大者”,进一步树牢服务全国全省、推动共同富裕的政治担当,切实把做好对口支援协作合作作为苏州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的重要任务,扎扎实实做好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工作,助力对口地区高质量发展。

(三)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创新开展智力交流,加强人力资源供需和高技能人才共享,深化文化交流,推动苏州与对口地区在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上互嵌互补互济,形成更多互利共赢的新增长点;要紧扣当地实际,贴近群众需求,围绕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等方面多筹划一些“群众叫好”的实事项目,加快推进援建项目进度,确保真正帮到点子上、资源用到关键处。

四、审议《苏州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政策措施》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由市发改委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制定《政策措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持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于营造法治环境、深化对外开放、优化政务服务、提振市场信心具有重要意义。

(三)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和任务分工,进一步做好政策配套,推动政策全面兑现、全面落实;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及时跟进、掌握政策落实情况,继续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在高质量发展考核和部门绩效考核中体现好。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牵头抓总、协调督促作用,持续对标一流,因时因势推出更多惠企利民好政策。

五、听取2023年度苏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定情况的汇报

(一)会议听取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23年度苏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定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2023年度苏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结果。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按程序做好后续工作。

(二)各地各部门要以此次市长质量奖评定为契机,认真贯彻我市《关于深化质量强市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持续夯实质量基础;要加快建设更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持续加强质量品牌企业的梯度培育,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支持企业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苏州品牌的宣传和推介,加快培育一批标志性产品和服务品牌;要充分发挥质量奖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大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带动更多企业重视质量、追求质量。

六、审议《苏州市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三年行动方案》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三年行动方案》。由市科技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是全面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重要举措,对加快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整合资源,有力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考核激励,从严督促检查,结合实际开展好研发机构认定、备案等重难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目标;要以实施全覆盖专项行动为抓手,一体贯彻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措施,统筹支持各类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研发活动和产学研合作,积极帮助企业争创高能级研发机构,促进全市产业创新能力实现整体提升。

七、审议《苏州市实施“八大工程”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三年行动计划》及配套政策、《苏州市科技招商三年行动计划》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实施“八大工程”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三年行动计划》及配套政策。原则同意《苏州市科技招商三年行动计划》。由市科技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分别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制定我市相关文件,目的是通过建立健全促进机制,抢抓关键节点,大力招引高水平人才团队,进一步营造创新生态,推动苏州加快产业升级和创新转型。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细致谋划部署,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科技支撑。

(三)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八大工程”重点任务和重点指标,以及科技招商目标,做好任务分解,明确工作进度,认真抓好落实;要聚焦“1030”产业体系,集中力量、加大投入,加快深化科技创新对接产业创新,加速集聚全球优质创新要素,集成打造全过程创新链;要全面落实配套支持政策,持续营造一流创新生态,增强创新整体效能,尽快将苏州建成全国创新资源最集聚、企业创新活力最强劲、创新成果转化最高效、创新创业生态最完善的地区之一。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出席:吴庆文 顾海东 查颖冬 周达清 施嘉泓 季晶 俞愉

列席:吴琦 范建青 盛乐 金晓虎 谢飞 刘锋 顾宝春 杨虹 顾红辉 黄志强 徐自建

市纪委监委邹洪凯 市中级法院包刚 市检察院寿樱 市委宣传部奚松 市委政法委赵波 市委网信办宋翼 市委编办徐威 市委台办陈风雷 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许国鸣 市委巡察办王友良 市发改委虞伟 市教育局周志芳 市科技局徐积明 市工信局罗敏 市民宗局王义平 市公安局黄戟 市民政局陈正峰 市司法局王益冰 市财政局刘小玫 市人社局朱正 市资源规划局杨惠亚 市生态环境局金春林 市住建局王晓东 市园林绿化局曹光树 市城管局杨青松 市交通局傅明 市水务局陈习庆 市农业农村局陆增根 市商务局李兆玮 市文广旅局朱艳 市卫生健康委章鸣林 市应急局魏杰 市审计局沈璐 市外办惠艳烂 市国资委陈春明 市政府研究室陈震欧 市行政审批局江帆 市市场监管局顾玉琪 市体育局阙明清 市统计局夏文 市医保局施燕萍 市粮食和储备局江皓 市人防办陆继军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徐涵露 市机关事务局尤培东 市总工会俞靖 团市委方芳 市妇联沈丹 市科协庞振 市残联胡岚 市红十字会刘文伟 市工商联王蓓蕾 市供销社王向东 创元集团季恒义 城投集团盛梦龙 轨道集团陆文学 交投集团王新明 苏创投集团王牟 公交集团谢铁生 大数据集团徐健 市税务局高澍 市气象局祁杰 苏州海关陈明 苏州供电公司田强 市邮政管理局杨月新 人行苏州市分行周源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苏州监管分局葛步明 农发行苏州分行顾晓明 省药监局苏州检查分局张久锋 张家港市蒋鹏 常熟市吴晓红 太仓市吴敬宇 昆山市张峰 吴江区沈伟江 吴中区周学斌 相城区邢鹏 姑苏区陆文明 苏州工业园区姚文蕾 苏州高新区张焱 太仓港口周晓荷 市消防救援支队朱亚明

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国开行苏州分行的代表

记录:谢志刚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243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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