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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苏府〔2011〕188号

时间: 2011-10-11 13:31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人口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十二五”时期是苏州加快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关注人口与家庭发展的重要转型期。为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期间,全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苏州荣获“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称号,为“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坚持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督查评估,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流动人口女孩行动,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新型婚育观念进一步形成。五年来,全市户籍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年均为8.02‰、1.44‰,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1.0左右,出生政策符合率99%以上,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由87%上升到92%以上。

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连续三年将人口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工程列入政府实事,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促进、单位积极响应、群众自觉参与的工作机制,创新“优生健康券”制度,推行“一站式”服务,实行免费婚检、免费产前筛查、免费投保优生优育疾病险。全市婚检率上升到91.18%,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4.94%,出生缺陷发生率从“十一五”期初的8.86‰下降到2010年的6.62‰。

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不断完善。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和到龄无业人员一次性奖励,向21.94万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金7.9亿元,并建立了由财政支付的长效发放机制;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向4万多农民发放奖扶金1.19亿元,城乡老年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全覆盖。公益金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惠及1.91万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低保及低保边缘的计划生育家庭提高最低保障标准惠及2.16万人,“生育关怀”行动惠及42.37万户,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工作全面推进。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服务模式基本建立。创新融计划生育免费服务、政策奖励告知、责任承诺于一体的苏州市非户籍人口管理服务卡制度,各级财政投入2522.7万元,为147.4万人次提供六类免费服务项目及避孕节育奖励,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满意率达85%以上。连续三年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整治行动,城乡生育秩序进一步规范。实施“强基提质”新三年工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镇(街道)创建活动扎实推进。与全国375个市、县市区签订双向服务管理协议书,区域协作得到加强。苏州成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服务试点市。

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能力日益增强。全市世代服务机构建设覆盖率达95%以上,村(社区)世代服务室和世代服务岗覆盖率达100%,建成200家公益性03岁科学育儿项目点,398个融知识传播、文化熏陶、艺术观赏于一体的人口文化园。着力推进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促进行动计划,全市计划生育知情选择率、随访服务率、孕前围孕期保健率均在95%以上。不断拓展优质服务项目,创建集在线咨询、公益短信于一体的苏州世代服务网,开展少女意外妊娠紧急救助、青春健康教育和关注男性生殖健康等活动,创新计划生育药具社会化发放模式,努力满足群众多元化服务需求。

人口计生科学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建成基于部门共享的拥有1200多万人口的全员人口数据库,并建立部门间基础数据定期变更制度,实现了非户籍人口信息、生育信息和生育保险信息的实时共享。全市组织开展了30多项人口课题研究,合作组建苏州大学人口研究所和县市(区)人口研究基地,创办《苏州人口资讯》,人口资政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全面实施“阳光计生行动”,计划生育行政审批和征收网上运行,开设全天候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村(社区)全面建立阳光计生公示栏。组建县市(区)执法大队和镇执法中队,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得到加强。坚持分类考评,突出重点,以创新奖带动实绩评估,考核评估机制不断完善。

二、面临形势

“十二五”时期,苏州将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引领更高水平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呈现出鲜明的阶段性特征:

一是调控人口总量(结构)的机遇期在长期低生育率和人口零自然增长条件下,苏州人口规模和结构变化主要取决于人口的迁移和流动。因此,人口与经济发展方式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更加直接。“六普”显示,苏州常住人口达1046.60万,名列全国超千万城市的第八位,流动人口五年增量245万多。总量大,增速快,给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十二五”时期,苏州将加快建设新城市、集聚新人才、发展新产业,着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随着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必将对人口数量、素质和结构产生深刻的影响,为苏州人口宏观调控创造有利的条件和时机。

二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关键期。“十二五”时期,苏州低生育率与高增长量继续并存,政策内生育率逐年上升,流动人口仍是规模增长的主要因素,人口对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趋紧;人口整体素质不高,常住人口中大专及以上不足14%,流动人口中初中及以下高达71.46%,与苏州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化要求还不相适应;人口结构性问题比较突出,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仍在高位徘徊,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预计到2015年,全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将达到21.7%。此外,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差距依然存在,并呈现多元化趋势,户籍人口超低生育水平的适当提升面临政策法规的制约,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现象增加了管理难度,特别是部分新富阶层生育意愿较为强烈,违法生育调查取证和执法难度加大,城乡二元生育政策矛盾尤为突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

三是加快人口计生工作转型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婚育观念及生活方式的转变,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家庭在规模、结构和功能方面发生较大的变化。全市常住人口中户均2.84人,014岁人口仅占9.21%。家庭规模小型化,结构多元化,居住离散化,单人户、单亲、空巢家庭比例将大幅度提高,独生子女规模庞大,家庭内部资源配置的弹性减弱、压力增大,传统家庭功能呈现弱化趋势,家庭发展能力面临挑战。同时,人口流动迁移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新的要求,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和利益导向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人口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与群众需求尚有差距。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下,人口管理服务体制机制亟待创新,作为和谐社会基石的家庭发展能力亟待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将进入全面转型提升新阶段。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做好人口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线,以城乡一体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为动力,围绕人口与家庭发展,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幸福家庭世代服务工程,着力完善人口发展政策,提升家庭发展能力,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为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口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利益引导,更加注重服务关怀,更加注重宣传倡导,更加注重民生福祉。

坚持城乡一体。以城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权益保障、发展政策和科学管理为重点,加强统筹力度,有效整合公共政策和社会资源,形成人口管理和服务的合力。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以人口和家庭发展为主题,着力推进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能力创新和载体创新,不断丰富和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思路、新途径。

坚持党政主导。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三)发展目标。

人口总量平稳增长,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人口结构不断优化,人口分布更加合理,形成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和谐发展新格局。全市常住人口力争控制在1100万左右,户籍人口出生率控制在8‰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5‰左右;人口出生缺陷发生率6‰左右,户籍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偏离正常值下降10%

“十二五”期末,在全省率先建成城乡一体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先导区,率先确立立足于人口和家庭发展的社会管理体制,率先形成覆盖全人群生命全过程的公共服务模式。出生政策符合率98%以上(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92%以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90%以上,0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率90%以上,家庭健康服务覆盖率90%以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95%以上,人口公共服务机构覆盖率95%以上,人口信息化建设指数95%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达标率95%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全面兑现。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长效机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坚持依法管理。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主体合法、权责明确、程序严密、制度健全、监督有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体制。建立完善再生育审批、特殊情形审批跟踪监测制度以及党员干部再生育、违法生育通报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加强网上监督和考评。全面实施“行政监管劝勉、执法工作提示、轻微问题警示、违法行为纠错”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指导。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动协作的违法生育查处工作机制。开展创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示范乡镇活动。

加强诚信计生工作。全面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完善市、各市区便民服务运行平台,充分发挥“12356”阳光服务热线作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计划生育基层诚信服务管理模式,加强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公信力。

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体系。加强城乡一体化生育政策研究,积极探索突破城乡二元政策的有效途径,争取纳入全国“生育政策微调”试点。完善《苏州市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的特殊情形的规定》,适时修订《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法》,完善现行生育政策,保持适度的低生育水平,保障生育政策及相关配套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建立人口发展政策协调制度,推动相关经济政策与人口发展政策有机衔接,逐步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人口发展政策体系。

(二)提升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水平,增进家庭和谐幸福。

实施“世代服务”提质工程。以创建国家、省优质服务示范站(所)为抓手,进一步拓展“六位一体”的人口与家庭公共服务职能。以建立苏州市人口和家庭发展公共服务中心为重点,加强城市服务体系建设。加速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实现管理数字化、服务智能化、平台网络化。加快“世代服务”体系技术设备升级,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到“十二五”期末,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实现城乡一体化、服务均等化、全程信息化,为群众提供品质更优、效率更高、覆盖更广的公共服务产品。

实施“幸福家庭”促进计划。以社区和家庭为重点,实施优生促进、科学育儿指导、青春健康教育、避孕节育服务、生殖健康促进、和谐家庭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创新覆盖孕育生命、婴幼儿早期发展、青少年健康人格培育、围孕期、避孕期、更年期和老年期生命全过程的服务新模式,不断深化和拓展优质服务内涵,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完善计划生育免费药具社会化发放机制和服务网点查询系统,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

(三)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实现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

完善均等服务制度。以流动人口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国家级试点和《苏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为契机,全面落实《苏州市非户籍人口管理服务卡制度实施意见》,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定点服务机构建设,组织优质服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全覆盖,并将流动人口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纳入公共服务范围,逐步推进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均等化。加强流动人口便民维权服务,建立完善权益告知、办事指南等公开便民制度,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强化统筹管理。制定《苏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办法》,完善工作规范。加强部门统筹,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登记、共享制度和计划生育重点工作通报制度。以县市(区)为主体,每年组织12次专项整治行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监测和治理,建立出生性别、引产登记报告和分析评估制度,坚决制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以社区为基础,落实现居住地网格化管理,强化城市人口服务管理。以创建市级示范镇(街道)、县级示范社区(村)和示范单位活动为载体,深化“强基提质”工程。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绩效评估,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提升工作水平。

健全区域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责任共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机制,加强与重点流出地区的联系,开展多层级、多方位的双向协作活动,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一体化进程。大力推进网络化协作,依托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完善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流动人口管理便携式信息平台和实时信息通,实现流动人口“及时采集、实时更新、网上互换、异地查询”。加强统计监测,建立重点地区流动人口监测机制和预警反应机制。开展流动人口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时信息通省级试点。

(四)健全利益导向政策,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健全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制度。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制度、持证企业退休人员和到龄无业人员一次性奖励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城乡老年计划生育奖扶制度的统一和提标。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特别扶助金从每人每月100元和80元提高到200元。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独生子女家庭意外险制度。完善服务项目,逐步提高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标准。

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在婚姻家庭、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养老帮扶等方面,加快建立和完善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政策体系。加大对孤儿监护人家庭、老年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留守人口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受灾家庭以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充分体现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的原则,研究完善有利于人口和家庭发展的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让实行计划生育家庭更多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加大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帮扶力度。针对居家养老中空巢家庭日益增多的现象,建立以志愿者精神慰藉服务为主体的养老帮扶机制;针对社区养老中老年人日益增多的现状,建立以提供社区老年服务中心支持性服务设施为重点的养老帮扶机制;针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中需要机构养老的对象,建立以优先优惠为主导的养老帮扶机制。

建立健全以发展型计划生育协会为主体的多形式、常态化的生育关怀制度,以设立或融入社区“爱心超市”等载体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以建立“扶贫帮困基地”等形式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鼓励和支持非政府组织、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活动。

(五)构建宣传倡导新格局,弘扬新型人口家庭文化。

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积极参加国家、省新农村新家庭计划主题创建活动,以新家庭建设为重点,送知识,送健康,送温暖,推进家庭文化、优生促进、科学育儿、青春健康、生育关怀、生殖健康、生产帮扶、邻里牵手、家庭和谐、夕阳关怀等新农村“幸福家庭十大行动”,提高政策知晓率、生殖保健知识普及率,促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生育文明、权利保障、能力发展和福利改善。

深化人口家庭文化宣教活动。坚持舆论宣传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社会化宣传与进村入户宣传相结合、高层倡导与群众宣传相结合,形成经常化、公益性、社会化宣传格局。将人口理论教育纳入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和机关干部菜单式讲座,依托各级党校和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等阵地和传媒,强化各级党政领导的区域人口安全意识。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主题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婚育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家庭幸福安康。

加强人口文化载体建设。因地制宜,提升品质,进一步推进人口文化公园、人口文化广场、世代服务机构宣传室、社区人口文化图书角、人口学校等宣传阵地建设。坚持“一镇(街道)一品,一村(社区)一景”,融规模性、长期性、观赏性、知识性、地方性于一体,高标准、广覆盖推进城乡人口文化园建设。各县(区)力争建成一到二个具有地标意义的精品项目。“十二五”期末,实现全市乡镇(街道)人口文化园全覆盖,并向村(社区)延伸。

(六)完善信息化网络体系,提升人口管理水平。

加强实时数据库建设。完善全员人口基础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有效整合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健全多部门采集报送人口发展数据制度和部门间基础数据定期变更制度,依托城乡政务网络,共享部门实时信息,全面推进全员人口信息管理。切实加强信息安全、质量标准、管理制度、运行维护四大保障体系建设。

加强实用型信息化建设。建立以服务党政决策、满足社会运用、覆盖全市城乡、立足现居社区(村)的苏州人口公众信息查询系统,健全人口数量、结构、迁移、分布的监测和反应机制。建立以“生育、生活、生产”为主题的人口与发展年度报告制度,分析研判人口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基础性地位和关键作用。完善社区应用、市县同步、外网实时查询的数据分析系统,开通基于全员人口信息库的“综合短信服务”,设计职业化分类、人口统计分析等应用软件,完善数据质量评估机制,不断提升服务人口和家庭发展的信息应用水平。

(七)深化人口发展研究,推动服务决策创新。

加强人口前瞻性实证性研究。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研究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各要素之间的内在关系,研究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关系,准确把握人口发展趋势。加强人口和家庭发展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重大关系研究,为制定重大规划和民生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人口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创新研究,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提供理论指导。

健全人口研究长效机制。坚持政研结合,市县联动,优势互补,服务发展,不断完善人口研究工作机制。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加强人口学会建设,加强苏州大学人口研究所与县市(区)人口研究基地的互动。按年度发布人口发展研究课题指南,围绕全市人口发展研究的主要方向和重点领域开展研究。建立应用研究课题招标和重大协作课题委托制度,进一步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和多界别多领域专家学者的协作。加强人口研究成果转化,办好《苏州人口资讯》,组织人口发展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精心搭建学术交流平台,发布人口发展研究成果,采取多种措施促进人口研究成果转化,进一步提高人口研究资政水平。

(八)实施“强基提质”工程,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创新基层载体建设。全市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为单位,实施“八有”、“八要”达标工程。乡镇(街道)载体建设八项标准:有行政执法中队,有阳光计生公示栏,有人口文化园(室),有世代服务中心,有科学育儿项目点,有计划生育爱心超市,有计划生育养老帮扶行动,有村(居)民自治管理。村、社区载体建设八项要求:村容整洁,组织健全,制度完善,阵地规范,台帐齐全,活动正常,世代服务,群众满意。“十二五”期末,力争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面达标。

创新群众自治机制。完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规范,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开展“千村(居)示范”活动,推广企业员工计划生育自治新模式,提高城乡社区计划生育自治和服务功能。探索建立科学、规范、完备的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确立基层创新主体地位,不断丰富基层工作内涵和载体,创新基层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全面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适应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

积极探索人口管理服务体制改革。深化城乡一体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正确分析三十多年改革开放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所引发的人口社会结构变化,准确把握在人口总量减少同时,少子化、老龄化、空巢化、离散化影响了传统家庭功能的基本规律,站在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探索建立既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又能有效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责的人口管理服务体制。注重家庭发展事务,争取适时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增挂人口与家庭委员会牌子,为实现“三区三城”和“宜居新苏州、创业新天堂、幸福新家园”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

建立健全人口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人口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将人口管理作为社会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人口宏观调控年度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制约人口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统筹协调人口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争取省市共建城乡一体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先导区。

坚持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对党委政府、责任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分别考核,把领导干部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奖惩任用的重要内容,完善“一票否决”制度。加强督查评估,建立年度述职汇报制度,每年年初由政府下达目标任务书,年终组织考评,并坚持以创新奖带动实绩评估,进一步激发各地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落实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推动各部门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

(二)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财政投入机制。

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公共投入。各级政府要建立优先投资于人的发展的公共财政投入体制,进一步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十二五”期末,全面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投入标准。建立以常住人口为基数的统一标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增长、分类保障、分级负担、城乡统筹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措施、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服务、县乡技术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经费的落实。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向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

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管理和绩效评估。根据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经费使用绩效评估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法征收管理社会抚养费,严肃查处奖励优惠资金发放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三)加强人口工作网络队伍建设。

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队伍。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结构合理、精干高效,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需要的干部队伍。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建设,拓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综合协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人口战略研究、人口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职能。在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队伍。按常住人口规模配备基层工作人员,建立村(居)计划生育专干“县聘乡管村用”制度,推进基层计划生育专职人员队伍年轻化、知识化。加强03岁科学育儿、基层行政执法和促进家庭和谐幸福等领域的队伍建设。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全员聘用。

加强职业化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强化对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领导干部的培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公务员专业知识培训和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进一步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全系统人员职业化发展方向分类信息库,组织实施岗位申请、确认、培训、入职考试、聘任等相关工作。以加强村(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专干入职和岗位技能培训为重点,以组织生殖健康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社工师、统计师、执业医师等职业资格培训考试为抓手,切实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水平。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和行风监督,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组织育龄群众和流动人口“双评”等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建立健全领导带头、权力公开、制度规范、实时监控、动态管理的防治腐败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四)推进重点项目和载体建设。

立足全人群全生命过程服务,以提升家庭发展能力为核心,以实施幸福家庭世代服务工程为重点,着力推进服务项目和载体建设,为“十二五”各项任务落实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优生促进项目。进一步优化人口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项目和内容。在免费婚检、产前筛查、疾病险基础上,全面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每对夫妇免费提供240元的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普遍开展孕前风险评估,构建覆盖城乡居民,以家庭和社区为中心,村居自查、乡镇筛查、县市健康检查的孕前优生促进模式。各市建立孕前保健中心。“十二五”期间,实现常住目标人群全覆盖。

实施03岁科学育儿项目。坚持父母为主,从业人员为辅;家庭为主,机构为辅;保健为主,教育为辅的原则,全面实施03岁科学育儿项目。实事推进,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办好电视课堂,精心打造面向家庭的科学育儿“育乐园”品牌栏目,形成电视媒体课堂、实体机构体验、网络平台互动、社区家庭指导的公益促进模式。到“十二五”期末,建成市级示范基地50个、项目点300个,实现城乡0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体系全覆盖,家长及带养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全覆盖,婴幼儿体验服务全覆盖,将苏州打造成全国、全省03岁科学育儿先行区。

实施青少年健康人格项目。以全国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试点市为契机,整合社会资源,以正面教育为主、紧急援助为辅,以生理学、心理学知识为重点,打造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品牌。建立中小学生生理课程师资团队,继续实施少女意外妊娠紧急救援,开展独立人格和团队精神的夏令营活动。“十二五”期间,以各市、区为单位,全面建立区域性青少年健康教育馆,同时开设“网上青春期教育馆”。

实施生殖健康促进项目。大力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对目标人群开展针对性宣传,加强对健康生活方式的指导,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规范避孕节育服务与管理,多渠道提高育龄群众的知情程度,帮助育龄群众选择正确的避孕方法,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面向已婚育龄人群,组织开展生殖健康筛查。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易得”和优得工程,为育龄群众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服务。依托“世代服务”机构,建立更年期保健咨询室,加强老年健康服务。有条件的服务机构,为有需求的人群提供不孕不育咨询、筛查和转诊服务。

实施养老帮扶项目。统一标识,为城区计划生育家庭聚集的社区老年服务中心配备养老帮扶器材。组建计划生育养老帮扶志愿者队伍,与社区和专门养老机构挂钩,开展一对一服务,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空巢家庭老人提供生活、精神多方面的帮扶。研究相关政策,积极开展试点,使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的老人在社会保险补贴、老年介护服务、公办养老入托方面实现优先优惠,形成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帮扶的社会政策和社会氛围。

实施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项目。开展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政策研究,根据流动人口居住时间和行为模式的差异性,积极构建“全覆盖、同待遇、共享受、促融合”流动人口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分类别、按需求提供宣传倡导、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奖励优待等公共服务,改善流动人口的生存发展状况,促进流动人口市民化。至“十二五”期末,流动人口满意率达90%以上,出生政策符合率达92%以上。

实施计生困难家庭关怀项目。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每年在事业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作为生育关怀引导资金,并建立生育关怀救助基金、企业冠名基金,吸纳社会各界捐款,多种途径和形式筹措资金。通过生育关怀爱心超市、计划生育扶贫帮困基地、技能和就业帮扶、养老帮扶活动、心理慰藉关怀活动和生育关怀系列保险等载体和方式,逐步形成苏州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生育关怀体系。到“十二五”期末,全市生育关怀基金总规模达到1000万元,每年救助关怀对象1.2万户;实物类生育关怀爱心超市500家;扶贫帮困基地就业帮扶5000户;技能和就业帮扶1万人(户),养老帮扶1万人(户);心理慰藉关怀和计划生育系列保险有序开展。

实施人口信息化服务项目。建立社区应用、市县同步、外网实时查询的苏州市公众人口信息查询系统。依托政务外网,建设并不断完善《苏州市人口公众查询信息平台》软件,落实《苏州市人口统计公报制度》,收集发布各部门人口发展数据,综合分析形成面向党政和部门的人口发展动态报告;应用部门共享人口基础信息,深度挖掘全员人口数据,研判区域人口及发展特征,提供决策支持;将人口数据与空间信息结合,探索区域内以房管人的人口信息管理新模式。综合运用现代传媒,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型媒体的优势,办好“人口之窗”数字频道,拓展“苏州世代服务网”功能,提供综合短信服务,为广大市民提供更为便捷、实用、人性化的服务。

市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苏府〔2011〕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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