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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废止《苏州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府规字〔2025〕17号

时间: 2025-12-23 12:00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决定废止《苏州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苏府规字〔2022〕1号)。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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