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和《省人防办关于组织全省“9•18”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暨演练活动的通知》要求,9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时至10时19分全市统一试鸣防空警报。防空警报试鸣顺序及信号规定如下:
1.10:00~10:03 试鸣预先警报
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2.10:08~10:11 试鸣空袭警报
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3.10:16~10:19 试鸣解除警报
长鸣3分钟。
届时,请各单位、广大市民和过往人员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2日
